※ 引述《orgdragonfly (橘色蜻蜓)》之銘言:
: 我是一個小房仲,就我了解這次上街頭,主要是抗議二類謄本的更改,當然有一些人覺得
: 保密很好,但是當這些資料被隱藏後,造成的可能是不動產產權調查的不便,我想對買賣
: 雙方是沒有好處的,我想不久後假屋主、地主詐騙的事件會增多。當然有人一定會說你們
: 這些黑心房仲不要來吵我最好。
http://www.moi.gov.tw/chi/chi_latest_news
/news_detail.aspx?type_code=02&sn=8167
內政部表示,為了兼顧維護不動產交易安全及個人資料隱私權之保護,
決定將原第二類土地登記謄本以去識別化方式提供任何人申請。
即除完整姓名外,只公開所有權人的部分住址與部分統一編號,
供查對所有權人身分。至於如果經過所有權人同意公開,
或者是法律規定的利害關係人,仍可申請取得完整住址資料,
不會造成任何民眾不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