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在中南部買房,北部租房~

作者: evilmask (奕之華)   2014-08-11 22:27:21
其實大家都回得差不多,但我也有同樣的經歷,想一想還是提供一下。
※ 引述《tamecat (Polly)》之銘言:
: 大家好,不好意思想請問各位的意見,
: 我(30y)跟男友(28y)計畫2~3年內結婚,
: 因為工作跟生活圈都是在台北,可以的話會希望以台北買房為主~
: 但現在房價真的高到買不起~男友家裡也無法給予任何幫忙
: 然後頭期款我想跟他一起出,想說這樣他負擔沒那麼大~
: 但是被他拒絕了~他意思是想靠自己努力~而且現在房價那麼高短期也不可能買房~
: 所以他預計在拚個2年左右再買房(當然中間如果有適合的也會買)
: 目前他的存款大概只能買到600萬以內的房子~
一、買房的話最好是結婚後買,在還是男女朋友的時候買……嗯,人生的變因總有
不少,有時候名份還是滿重要的。不過你們也不是現在買,我想OK啦。
二、頭期款最好是大家一起出。你的男友就算再強,一年存100萬很了不起吧。
但我想跟你說,幾年前我另一半想買龍山寺那邊,七百多萬,結果因為長輩
覺得那邊環境不太OK,就沒下手了,但到了現在價格翻了接近三倍。
幾年前七百多還可以買在四號公園附近,現在呀,就算你有一千多萬也要吃屎了
只能選新北比較偏的地方了。
所以你不能用現在的眼光來看房子。當然,房價也許有可能會跌,但未來的事情
誰知道。我只想跟你說,要嘛你就是甩掉他找有錢買房子的另一半。要嘛最好就
是你爸媽、他爸媽、你、他等等,能幫助就幫助出頭期。
你男友要愛面子可以,錢就慢慢還呀。至少自己人還錢不會有利息或是房子追漲
壓力。真的要為你好的話,就不要自己硬扛。
三、買房子後的費用
不知道你買房子後有沒有要裝潢。除非妳真的很屌,完全不裝潢,不然再怎麼省
一、二十萬跑不掉吧(真要弄完整一點,破百也不是沒有)。就算你不裝潢,冷
氣會不會要裝?冷氣一裝幾萬又去了,若還要買其他家具,這數字還會再往上。
: 我們之前有個想法是購買台中或高雄的房子整理後出租~租金稍微補貼一些房貸~
: 然後先在台北租屋~過個兩年再把把之前買的房子賣掉換成台北的房子這樣~
: 其實我覺得在台北目前買不如租,等自己能力都OK後再買~
: 但我家人就很在意男友家裡沒自己房子的問題~覺得"沒房怎麼結婚"~
: 所以我才會有在中南部先買房的想法,不知道大家看法如何呢? 謝謝大家~
沒房怎麼結婚?結婚就有啦XDDD。家人雖然是為你好,但畢竟不是當事者。這種事請
好好溝通,這大概就是屬於結婚板的範圍了。
對於你這樣的想法不置可否,如果你本身就對包租婆這樣行業很有興趣,是可以試試
但如果你時間並不是很閒的話,就不是這麼簡單了。更何況你在北部,房子在中南部
如果你沒有朋友能支援幫忙的話,那光是跑來跑去就搞死了。
但不管做不做,有一點我是覺得很簡單的。投資歸投資,買房歸買房,這兩者是可以
分開的。也就是當你想要投資中南部房子的時候,你應該認真去想投資條件適不適合
而不是為了北部買房或是家中一定要有房的壓力,這不是投資要考慮的條件,有這樣
子想法的投資個人是覺得不太OK。
作者: jimopon (小元)   2014-08-12 01:42:00
中肯推
作者: troy4685 (老外)   2014-08-12 09:36:00
推一個,個人建議可一起買新北預售屋,付款壓力相對小,等成屋後又是幾年後的事了~
作者: hawick (刺蝟哲學)   2014-08-12 10:47:00
結婚之後還是一樣有變因...有計畫結婚即可
作者: visa9527 (高級伴讀士官長)   2014-08-12 11:53:00
婚前買就是為了應付結婚後的"變因"啊,分財產時差很多
作者: kuma660224 (kuma660224)   2014-08-12 11:58:00
婚前買也不一定有效,因為女方可能要求登記在女方那不管錢誰出,房產是登記制。
作者: mymars (小學六年級畢業)   2014-08-12 15:21:00
房產雖然是登記制度 但是如果能證實是你付錢 還是可以有部分補償 我是指離婚時候
作者: kuma660224 (kuma660224)   2014-08-12 17:16:00
那可能要訴訟,沒工作的主婦也不能說沒付出。除非結婚就去公證選擇採分別財產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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