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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自住房屋率調高稅捐處寄通知
2014-08-11 經濟日報 記者楊文琪╱即時報導
今年7月起,非自住的住家用房屋稅稅率調高為1.5%至3.6%,且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持有自住房屋全國合計以三戶為限,台北市稅捐處已於8月8日起以掛號方式寄發住家用房
屋明細回覆單通知函給持有該市房屋的納稅人,以利其提出自住房屋申請。
稅捐處11日表示,為方便納稅人申請,各地方稅稽徵機關會對其轄區內房屋稅納稅人寄發
輔導自住房屋擇定通知函,在不同縣市都擁有房屋的多屋族,將會收到多張通知函。
稅捐處提醒納稅人,收到通知後應併同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所有各縣市的住家用房屋
明細回覆單,勾選自住房屋最多為三戶,並在今年10月中旬前將勾選結果(回覆單)回覆
任一地方稅稽徵機關,以保障適用自住房屋1.2%優惠稅率的權益。
3.心得或感想:
注意收信?
有勾選的才適用自住1.2%優惠稅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