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請問有收到國稅局函的人

作者: seremban (生活簡單就是幸福)   2014-09-03 23:59:39
是這樣的 因為朋友有生場大病
動過手術 雖花錢 但沒花到幾百萬
反而是吃吃喝喝玩樂花掉比較多 但這沒有什麼收據可證明
誰會留一年吃喝玩樂的發票??
他提領時也是避免50萬這個級距 所以好像一次都領4x萬(分很多次提光)
雖然買賣金額沒有非常大 不過1年內買進賣出還是被盯上
他現在問我 我不能高興提現金放在家裡放在身上 想怎麼花就怎麼花嗎
ex:我每天捐10萬給路邊乞丐 沒多久就可以花光啦 乞丐會給我發票嗎 奇怪了
我心裡也os 如果提不出現金花去哪裡 這算什麼罪?
還是現在法律有一條關乎於...「提不出現金流向=可以克你奢侈稅」?
我朋友是生那種 無法根治的病 所以 花錢上比較隨興
手術完 也不見得可以完全好 這點跟法官好好說 有用嗎
總之現在就是...
1.請他想辦法翻出過去一年來吃喝玩樂買東西的收據發票證明 他真的友花那麼多錢
2.就兩手一攤 動完手術 其他錢花光了 但沒有什麼紙本可以給你看 這樣怎麼判?
請問版上真的完全沒有人有類似經驗??
希望可以分享 感謝~~
※ 引述《seremban (生活簡單就是幸福)》之銘言:
: 代po(真的不是我XD)
: 朋友收到國稅局函
: 傳喚他某月某日要去解釋去年賣掉房子的一筆幾百萬收入
: 用現金提領之後 去哪裡了??
: 要說明並提示現金用途去處之證明文件
: (如轉帳證明.償付貸款證明.現金付款提示簽收單.存摺...等)
: 還有一句
: "被調查者不得拒絕"
: 基於某些原因 所以 朋友提不出現金流向的任何文件
: 有動一場手術 不過也只是幾十萬 其他 應該是借別人(無據)或花掉了
: 請問 沒有提出任何現金用途的證明文件會怎樣??
: PS.朋友賣屋時名下只有一間並登記自用 並無出租或營業
: 猜是因為短進短出 中間產生的價差讓國稅局盯上
: 請問 有經驗的版友 可以分享一下嗎
: 謝謝:)
作者: GOGOPIG0126 (我用捉迷藏捉住你)   2014-09-04 00:01:00
我覺得你的說詞沒啥誠意
作者: frgh (深山人)   2014-09-04 00:03:00
真的吃喝玩樂的人會特別注意50萬的級距?你覺得通嗎?
作者: cc1plus (廢柴聯盟盟主)   2014-09-04 00:04:00
這個不要講法官, 我都不信
作者: seremban (生活簡單就是幸福)   2014-09-04 00:05:00
比較想知道的是 不信的話 那怎麼判?
作者: cc1plus (廢柴聯盟盟主)   2014-09-04 00:05:00
你拿信用卡刷卡單出來, 現金花 50 萬的人刷卡一定可以刷很多
作者: seremban (生活簡單就是幸福)   2014-09-04 00:08:00
想問一下 如果真拿不出現金流向乾脆說人頭 那要補啥稅
作者: budda (藍琳)   2014-09-04 00:09:00
其實你不說實話,連這邊的人都不信了,更別說每天看盡千奇百怪逃稅技巧的國稅局了
作者: frgh (深山人)   2014-09-04 00:11:00
說是人頭也不是補人頭的稅是補真賣家!你用以上的理由承辦人繼續辦下去才有鬼!不
作者: budda (藍琳)   2014-09-04 00:12:00
國稅局可以蒐集動用的資料有多少,你可以賭賭看,而且不僅是你,你的親人也可能被查
作者: frgh (深山人)   2014-09-04 00:16:00
國稅局辦不下去狠ㄧ點移調查局有沒有可能?不確定!
作者: a386036 (骷髏怪)   2014-09-04 00:17:00
你是一次全領光???
作者: Iamjkc (萬年死會)   2014-09-04 00:58:00
當我三歲小孩?
作者: ssiou (科科~~)   2014-09-04 01:23:00
基本上沒有憑證國稅局鳥都不鳥你
作者: este1a (曾幾何時臭機八)   2014-09-04 02:22:00
好聰明好棒棒唷
作者: asubelieve (比心跳還微弱的我的呼吸)   2014-09-04 05:01:00
你這個講出來法官英該直接確定你逃漏稅吧
作者: SKILOVEYOU (我們愛你們)   2014-09-04 07:06:00
每天捐10萬給乞丐,你有新聞報導別人或許信ㄧ下吧
作者: zusuki (小建建)   2014-09-04 08:41:00
調病歷出來就可以證明你朋友有沒有真的就醫了阿
作者: tdkfresher (食反團女子口乞)   2014-09-04 09:18:00
是跟稅務管區的說..不是跟法官說....
作者: lovelysue (你卻越來越遠)   2014-09-04 10:09:00
沒誠意何必上來問?
作者: mymars (小學六年級畢業)   2014-09-04 11:53:00
現在酒家都刷卡了,誰會抱著幾十萬怕趴趴走啊?
作者: spmark (這就是幸運)   2014-09-04 12:05:00
真的有人隨身帶著十萬以上現金喔
作者: wayne12326   2014-09-04 15:55:00
花點錢直接去找事務所詢問不就好了?個人覺得應該是隱匿了某些事實吧既然是國稅局的函,就是牽扯到某些逃漏稅的可能
作者: misson (綠色九層)   2014-09-04 21:55:00
你胡扯,國稅局也可以逕自認定,有時候找你去不是手頭沒有證據,只是在法庭上有更多你耍賴的証據讓你敗訴而已反正管收個幾天,再嘴硬的大戶也要協商還款,就別討皮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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