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 近年來台灣打房政策看法

作者: a386036 (骷髏怪)   2014-11-01 14:39:10
台灣每個1~2年都會有選舉
到了選舉房地產議題又浮現
目前多數人想買房抱怨高房價
為了選票當然需要打房
而現在政府面臨打也不是不打也不是
想買的很多
可次有房階級跟建設公司也不能得罪
大概就這幾年的政策來分析吧
先重最單的貸款開始
1.貸款授信著手
在很多年前買房子都可以貸款100%甚至超過100%
後來開始逐漸緊縮貸款成數
到8成甚至7成
如果是2房的人來說,降到6成以下
這點有它的效果我承認
因為讓經濟實力差的人,沒錢的人
都沒辦法買房子
當然也會過濾掉自備款較低,可是收入夠的自住客
可是以實質面來說
自備30%的買房子
中間雜費+整理+週轉金等等起買要有40%甚至50%的自備款
對於銀行來說擔保品只借出70%,房價要修正跌30%短線沒那麼容易
銀行的授信部分是很健康的
再來過了半年 1年的房價又上去,過了2年房價又漲20%
銀行授信等於只有50%,這時候銀行更沒差了
你會說萬一2年寬限期到繳不出來怎麼辦
很簡單轉貸~~~~
還可以拿40%的錢回來運用,這時候一段頭更難了
有能力繼續繳的人,更不可能斷頭
授信緊縮只會讓有實力的人才能買房子
但是依但這招用了房價還是下不來
代表籌碼都到有實力的人手上
他不缺錢~~~~
自然房子到他手裡也不會便宜賣
這原理跟股票中的融資與現股一樣
融資低斷頭壓力低 股價變成穩定不易跌,可是配合高融券,就會被嘎空
融資高斷頭壓力高 股價起伏也大,跌一下就是斷頭GG
2.奢侈稅
幾年前推行的奢侈稅
先不說連稅務機關自己都搞不清楚狀況
當時認為奢侈稅房價會跌,屋主不可能轉嫁15%賣,要賣就要陪15%以上
所以要崩盤了~~~~~
可是大家沒想到的是.....
因為授信限制買的人都有一定的財力
撐個2~4年不賣也不怕
符合豁免條款的就2年內賣
不符合的就看要養蚊子還是出租兩年在賣
沒想到過1年,因為奢侈稅閉鎖期市場上缺有要賣房子
讓房價還是繼續往上
那些把15%加上去轉嫁的人,沒想到意外賣掉
這時候就開始更不想賣其他房子了
與其我這時候+15%賣得掉,15%繳給政府
不如我放2年租人家,一來有租金收入,二來又有15%可以拿
這之中成本只有利息跟土增稅
可是有租金收入又抵掉利息了
土增稅一樣轉嫁
了不起兩年後賣一樣價錢,這樣也就是說市場上跌15%
也止穩了~~~~更不怕
有奢侈稅利用人頭或本身符合豁免條款的
取得房子要投資
因為麻煩所以設定的獲利目標也是以前的3~5倍
這時候閉鎖期的房子已經不少了,投資客又進場鎖籌碼
加上受限限制,投資客槓桿小,壓力小
房價還是止不住繼續往上
最後被課到奢侈稅的都不是中短期投資課
都是自住客不得已要換屋的
這時候政府又有新方案了
3.實價登錄
有人說實價登錄不只是為了登錄而登錄
是為以後實價課稅做準備
很多人說知道屋主成本,屋主就只能成本賣
不然賣不掉.......
可是大家忘記了1.授信限制讓投機客以低槓桿操作,根本不怕
現實面實價登錄以來
你家隔壁賣50萬/坪,這時候就會出現我家不一樣我要賣51萬/坪
而不是49萬/坪
投資客讓你知道他取得成本多少又怎樣
取得低那是他的本事
他要賣多少又乖乖接受......
如果投資客取得天價~~~~
這時候又有護身符了
鄰居要賣的一定想賣更高
等鄰居賣掉之後.......
價錢比你高~~~~
你又可以賣比鄰居高了
又過關......
這也是實價登錄止不住的原因
4.房地合一實價課稅
知道取得成本的的必須用實價去申報財產交易所得
這是一直以來的法令
只是以前沒有實價登錄,所以大家都裝死
實價登錄後買地又賣掉
都會被要求用實價申報財產交易所得
可是因為土地以課土徵稅,所以必須要拆算土地房地分離
導致不少老房子不痛不癢,可是新房子又是超高樓的郊區增加負擔
所以推了房地合一,然後要取消奢侈稅
我認為這是好事
至少讓市場上被鎖碼物件都能放出來
也讓投機客不會一次吃滿滿
或是鎖碼2年反而賺更多
短期有賺就跑,虧錢也可以跑
不像奢侈稅虧錢也不能跑, 一樣要繳奢侈稅
增加售屋意願
至於說跌???
房地合一是獲利的幾%
跟房價的幾%
天差地遠
最後也只是讓奢侈稅有的台階退場
然後實行賺錢繳稅的公平原則
作者: spihc (hmm...)   2014-11-01 14:43:00
只要有跌我就想買 也要買得起啊 5000萬房跌10%4500萬大多數中產還是買不起啊... 漲跌由市啦 不用想太多
作者: a386036 (骷髏怪)   2014-11-01 14:47:00
是市場決定壓我是就目前打法來討論
作者: epenpal (.....)   2014-11-01 14:50:00
現在都卡設定耶
作者: kage01 (嗯)   2014-11-01 15:18:00
作者: for3   2014-11-01 15:28:00
打房對政府又沒好處 為什麼要打房為了選舉只需要拔拔鵝毛 那叫演戲 不叫打房多拿點税收才是真的
作者: Tosca (hi)   2014-11-01 15:55:00
實價登錄讓我發現高雄真的很多人亂賣難怪ceca都愛自己開發屋主 不懂行情賤賣自己家的很多耶~
作者: ceca (生活藝術大師 ￾ N)   2014-11-01 16:12:00
開發很辛苦的,我的牙齒被拔了三顆,結果沒買到..靠杯.買不到房子,還要花12萬去植牙...另外ㄧ間,爐了1個月,結果出國回來老公說不賣..=.=之前股山ㄧ間,我媽爐了3個月,也不賣.在ㄧ間,我爐了1個月,結果開高於行情20%...
作者: landagent (帥過頭)   2014-11-01 16:59:00
唉,難得有人說實話,把政令說成一文不值,實話不中聽改天我來補充我的看法,打房只是改變了投資方法及群組
作者: Remin (雲影天光)   2014-11-01 17:39:00
推理性分析
作者: RiverMan1 (RiverMan)   2014-11-01 17:56:00
只要推出只租不賣的社會住宅啊,就能解決大部分薪貧族的住宅問題。至於其他要炒房的就隨他們去吧,反正大伙兒有房子住,即使是用租的,也是跟政府承租,安心許多。
作者: onSale ( )   2014-11-01 20:03:00
只租不賣,就變成賣使用權阿~~
作者: turgnev   2014-11-01 20:15:00
推這篇
作者: Homeparty (認命,知命,然後聽天可也.)   2014-11-01 22:20:00
看起來就是政府用奢侈稅及實價炒房,最後房地合一收網
作者: RiverMan1 (RiverMan)   2014-11-02 01:14:00
house always wins……whatever you do the Gov will take the $ from u.承租者若出售使用權,仍可透過檢舉使其喪失承租資格,
作者: playhome (重生)   2014-11-02 07:51:00
買的人才有證據檢舉,檢舉後也不能住了當左鄰右舍都出售時,也沒人會雞婆檢舉匠人成棺,不憎人死,利之所在,忘其醜也
作者: lazydoggy (懶惰的狗)   2014-11-02 12:32:00
RiverManl太小看台灣人的貪性
作者: RiverMan1 (RiverMan)   2014-11-02 16:54:00
所謂的檢舉通常伴隨幾個法律機制,比如,1.被檢舉人判處六個月拘役得易科罰金。2.罰金之二分之一應為檢舉人之獎勵並視其資格得優先承租該單位社會住宅(限租一戶)另外,想賣使用權,有這麼簡單?隨便加個指紋辨識你買使用權還得買指紋咧。雖百密一疏,但無論怎麼鑽漏洞,也只會越來越難鑽,大家住不進去,久了必定會有人爆料,台灣抓耙子很多。如果被抓到罰很重,那個白癡會去冒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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