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 呼籲一人一信給內政部砍仲介費

作者: kevinjp (池袋西口公園)   2014-11-04 16:29:18
親愛的鄉民大家好
內政部已敲定
將修正房仲的收費標準
事實上
內政部早已遭監察院糾正,
不動產仲介業收費比例過高
請大家一人一信
呼籲內政部依法行政
應立即修法
刪除房仲服務費6%規定
最合理應為1%
(或更低!)
鄉民您支持的好處:
1,房價立降
2,購屋成本立降
3,售屋成本立降
4,導正仲介市場生態
呼籲一人一信
給內政部砍仲介費
請內政部依法行政
請內政部依法辦理
懇請支持
一封信一世情
你我的未來
台灣的未來
在你我鄉民的手上
請大家集中火力
籲請內政部
盡速刪減房仲服務費
你可以不投票
你可以不選舉
但是你不能忽視房仲收費過高
拿起你的滑鼠
點擊
寄出
完成!
不用風吹雨淋日曬請假
內政部一定會看到你
鄉民力量新選擇
懇請支持
一封信一世情
萬事拜託
<(_ _)>
你的未來,就在你的手上
Just email it
作者: LPKing (懶%王)   2014-11-04 16:30:00
qq"
作者: lohateve (阿懋)   2014-11-04 16:31:00
好~久~不~見~R~~~
作者: rdcf (電腦又掛了..)   2014-11-04 16:35:00
先給你一發聖光術
作者: seedhorse (對不起)   2014-11-04 16:39:00
又出來取悅大眾了 XD
作者: kevinjp (池袋西口公園)   2014-11-04 16:44:00
XD辛苦了,感謝支持。寄信的人比預期多
作者: ckai1983 ( )   2014-11-04 16:53:00
點哪裡?
作者: moonlightz (Wii好棒ㄚ>///<)   2014-11-04 17:02:00
作者: starpen (韓劇模式暴走)   2014-11-04 17:02:00
1趴沒錯呀,買方1趴呀,你以後賣房不也是加在開價裡賣給人家?
作者: pds1 (莫對惡人慈悲)   2014-11-04 17:10:00
支持!
作者: kage01 (嗯)   2014-11-04 17:17:00
砍仲介費跟房價跌的關係是?
作者: perfectoio (小強)   2014-11-04 17:21:00
先幫你補血
作者: poi963841 (poi963841)   2014-11-04 17:36:00
支持!!
作者: moocow (void)   2014-11-04 17:40:00
= =?原po好像是零元代書
作者: IBIZA (溫一壺月光作酒)   2014-11-04 18:06:00
time travler
作者: krit1009 (嚕嚕奧瑞)   2014-11-04 18:12:00
最合理應為1%,你應該不懂房市買賣生態。只收1%只是賠本不過我很佩服你,一陣子就出來喊燒一下,雖然天方夜譚XD
作者: kevinjp (池袋西口公園)   2014-11-04 18:25:00
內政部已經敲定要刪了請大家給內政部壓力!這是一個真正超越藍綠的議題!
作者: whaleegg (^^)   2014-11-04 18:32:00
支持...6%真的很誇張
作者: Tosca (hi)   2014-11-04 18:36:00
我確實傾向降服務費 但看屋委賣都要收費鄉民只想降服務費 卻沒想過房仲做一堆事情都是白工 哀委賣本來就該收費 要房仲帶看也該收費 這樣才有理降服務費
作者: kage01 (嗯)   2014-11-04 18:37:00
看之前的新聞好像想刪6%上限而已 回歸市場機制
作者: anderwu (好事)   2014-11-04 18:54:00
的確太高了
作者: lazydoggy (懶惰的狗)   2014-11-04 19:21:00
上限是6% 但最好是每次都滿%
作者: gwboy (.....)   2014-11-04 19:40:00
補血,任何投資都是手續費越低越好
作者: kevinjp (池袋西口公園)   2014-11-04 19:45:00
請大家一人一信,給內政部壓力內政部再不依法行政,我們就唾棄藍綠鄉民運動鄉民覺醒
作者: newne25 (就是我的調)   2014-11-04 19:49:00
有人叫你一定要給房仲處理嗎?
作者: s501xx (牛仔褲的叛逃)   2014-11-04 19:51:00
閱,請您也發動餐廳服務費10%降低!狗吠火車,我的買賣方願意付超額服務費為了買賣到好案好價
作者: ast2 (doolittle)   2014-11-04 20:02:00
米國好像7% ...
作者: yiyen13 (yiyen)   2014-11-04 20:18:00
6%太誇張了~
作者: rener (平常心過日子)   2014-11-04 20:44:00
為了這6%, 房價越高賺越多
作者: kevinjp (池袋西口公園)   2014-11-04 20:52:00
洪仲丘催生1985學運催生太陽花請鄉民們站起來,反高房仲費「反6趴」反炒房,「反6趴」,鄉民們一起來推動吧!「反6趴」
作者: colas2139 (幸福文山YuHouse)   2014-11-04 21:04:00
6%刪掉吧 改成使用者付費 這樣最公平對了 現在敲定的是刪除6%上限這條 以後收10%都不違法這是你希望的吧
作者: kevinjp (池袋西口公園)   2014-11-04 21:11:00
20%都可以呢~消費者爽付都可以內政部趕快刪一刪6%這字眼吧少在那邊
作者: sjyang (ooo)   2014-11-04 21:27:00
推薦頭款的6%為上限
作者: a386036 (骷髏怪)   2014-11-04 22:21:00
代書收的設定費4千~6千 塗銷費2千~4千實價登錄2~5千每多一張權狀 過戶+1500~3000 設定+500~1500塗銷+500~1000這幾筆也超不合理 都是一次工順便
作者: kevinjp (池袋西口公園)   2014-11-04 22:47:00
反房仲6趴~懇請支持
作者: fytnship (<( ̄︶ ̄)>)   2014-11-04 22:51:00
何不設定上限 這樣房仲業會開始衝刺成交量總費用上限 而不是%數上限
作者: sapei (不知道)   2014-11-04 22:56:00
大推!!
作者: cutbear123 (皇帝熊)   2014-11-04 22:58:00
乾脆規定一律收2萬
作者: LinDerek   2014-11-04 23:18:00
房仲確實該抵制 錢不是隨便讓他們賺的那麼輕鬆
作者: tokirthing (AlwaysWaiting)   2014-11-04 23:26:00
市場機制吧嫌多你可以不要啊
作者: tkr (tkr)   2014-11-04 23:46:00
歐美國家的仲介費更高耶
作者: q135q135 (打工仔)   2014-11-04 23:55:00
那就依代書的標準 仲介費用規定為一個金額區間(定出金額上下限) 每多一張權狀+多少錢 這個也是選項之一XD
作者: bms ( )   2014-11-05 00:43:00
百無一用是書生
作者: j111480 (小企鵝)   2014-11-05 01:05:00
樓上超中肯xD
作者: cloudstr (ハートレス)   2014-11-05 01:12:00
我是不知道歐美有沒有比較高 但仲介水準肯定沒我國低台灣仲介入行門檻底 平均素質差 連統計數據都有
作者: cofepupu (看透真相幻化人生)   2014-11-05 03:00:00
除規定房仲%上限 也規定屋主賣房只能加價10萬賣好不好阿
作者: cicatrix (一起來當新店人)   2014-11-05 08:00:00
只準屋主開高不準業務賺錢
作者: Duofilm (WuChampion吳冠軍)   2014-11-05 08:01:00
賣一間房子政府補貼50萬給買賣方好不好
作者: orgdragonfly (橘色蜻蜓)   2014-11-05 09:23:00
這跟奶粉漲價,去限制藥局只能賺1%一樣可愛
作者: krit1009 (嚕嚕奧瑞)   2014-11-05 10:43:00
一人一信寄版主無條件水桶版上所有仲介也許你會比較開心
作者: q135q135 (打工仔)   2014-11-05 13:01:00
樓上這種建議好像滿不錯的耶XD
作者: aeonian (巧克力牛奶)   2014-11-05 13:28:00
我是你的粉絲 ~~~我支持你
作者: kevinjp (池袋西口公園)   2014-11-05 14:31:00
感謝支持!!請大家支持砍6趴!
作者: AreTheyYou (Birdy)   2014-11-05 22:18:00
支持砍房仲 不就更好
作者: orgdragonfly (橘色蜻蜓)   2014-11-05 22:46:00
原po聽說是時空旅行者+刷卡大王
作者: cicatrix (一起來當新店人)   2014-11-05 23:12:00
這次不知道被打臉會消失多久
作者: magicpd1983 (Liu Love)   2014-11-06 16:34:00
6%是有點多......尤其現在動不動就千萬起跳......
作者: kevinjp (池袋西口公園)   2014-11-06 19:11:00
一人一信,命令內政部依法行政
作者: Meditator   2014-11-06 22:54:00
六趴真的是太誇張了,搞到後來不都買方承擔。看房仲都快比7-11多了
作者: IamCuteGirl (CuteGirl5566)   2014-11-07 00:11:00
要告了沒阿 我都在加拿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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