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kevinjp (池袋西口公園)
2014-11-04 16:29:18親愛的鄉民大家好
內政部已敲定
將修正房仲的收費標準
事實上
內政部早已遭監察院糾正,
不動產仲介業收費比例過高
請大家一人一信
呼籲內政部依法行政
應立即修法
刪除房仲服務費6%規定
最合理應為1%
(或更低!)
鄉民您支持的好處:
1,房價立降
2,購屋成本立降
3,售屋成本立降
4,導正仲介市場生態
呼籲一人一信
給內政部砍仲介費
請內政部依法行政
請內政部依法辦理
懇請支持
一封信一世情
你我的未來
台灣的未來
在你我鄉民的手上
請大家集中火力
籲請內政部
盡速刪減房仲服務費
你可以不投票
你可以不選舉
但是你不能忽視房仲收費過高
拿起你的滑鼠
點擊
寄出
完成!
不用風吹雨淋日曬請假
內政部一定會看到你
鄉民力量新選擇
懇請支持
一封信一世情
萬事拜託
<(_ _)>
你的未來,就在你的手上
Just email it
作者:
LPKing (懶%王)
2014-11-04 16:30:00qq"
作者:
rdcf (電腦又掛了..)
2014-11-04 16:35:00先給你一發聖光術
作者:
kevinjp (池袋西口公園)
2014-11-04 16:44:00XD辛苦了,感謝支持。寄信的人比預期多
作者:
starpen (韓劇模式暴走)
2014-11-04 17:02:001趴沒錯呀,買方1趴呀,你以後賣房不也是加在開價裡賣給人家?
作者:
pds1 (莫對惡人慈悲)
2014-11-04 17:10:00支持!
作者:
kage01 (嗯)
2014-11-04 17:17:00砍仲介費跟房價跌的關係是?
作者:
poi963841 (poi963841)
2014-11-04 17:36:00支持!!
作者:
moocow (void)
2014-11-04 17:40:00= =?原po好像是零元代書
作者:
IBIZA (溫一壺月光作酒)
2014-11-04 18:06:00time travler
作者: krit1009 (嚕嚕奧瑞) 2014-11-04 18:12:00
最合理應為1%,你應該不懂房市買賣生態。只收1%只是賠本不過我很佩服你,一陣子就出來喊燒一下,雖然天方夜譚XD
作者:
kevinjp (池袋西口公園)
2014-11-04 18:25:00內政部已經敲定要刪了請大家給內政部壓力!這是一個真正超越藍綠的議題!
作者:
Tosca (hi)
2014-11-04 18:36:00我確實傾向降服務費 但看屋委賣都要收費鄉民只想降服務費 卻沒想過房仲做一堆事情都是白工 哀委賣本來就該收費 要房仲帶看也該收費 這樣才有理降服務費
作者:
kage01 (嗯)
2014-11-04 18:37:00看之前的新聞好像想刪6%上限而已 回歸市場機制
作者:
anderwu (好事)
2014-11-04 18:54:00的確太高了
作者:
gwboy (.....)
2014-11-04 19:40:00補血,任何投資都是手續費越低越好
作者:
kevinjp (池袋西口公園)
2014-11-04 19:45:00請大家一人一信,給內政部壓力內政部再不依法行政,我們就唾棄藍綠鄉民運動鄉民覺醒
作者: newne25 (就是我的調) 2014-11-04 19:49:00
有人叫你一定要給房仲處理嗎?
作者:
s501xx (牛仔褲的叛逃)
2014-11-04 19:51:00閱,請您也發動餐廳服務費10%降低!狗吠火車,我的買賣方願意付超額服務費為了買賣到好案好價
作者:
ast2 (doolittle)
2014-11-04 20:02:00米國好像7% ...
作者:
yiyen13 (yiyen)
2014-11-04 20:18:006%太誇張了~
作者: rener (平常心過日子) 2014-11-04 20:44:00
為了這6%, 房價越高賺越多
作者:
kevinjp (池袋西口公園)
2014-11-04 20:52:00洪仲丘催生1985學運催生太陽花請鄉民們站起來,反高房仲費「反6趴」反炒房,「反6趴」,鄉民們一起來推動吧!「反6趴」
作者:
colas2139 (幸福文山YuHouse)
2014-11-04 21:04:006%刪掉吧 改成使用者付費 這樣最公平對了 現在敲定的是刪除6%上限這條 以後收10%都不違法這是你希望的吧
作者:
kevinjp (池袋西口公園)
2014-11-04 21:11:0020%都可以呢~消費者爽付都可以內政部趕快刪一刪6%這字眼吧少在那邊
作者:
sjyang (ooo)
2014-11-04 21:27:00推薦頭款的6%為上限
作者:
a386036 (骷髏怪)
2014-11-04 22:21:00代書收的設定費4千~6千 塗銷費2千~4千實價登錄2~5千每多一張權狀 過戶+1500~3000 設定+500~1500塗銷+500~1000這幾筆也超不合理 都是一次工順便
作者:
kevinjp (池袋西口公園)
2014-11-04 22:47:00反房仲6趴~懇請支持
作者:
fytnship (<( ̄︶ ̄)>)
2014-11-04 22:51:00何不設定上限 這樣房仲業會開始衝刺成交量總費用上限 而不是%數上限
作者:
sapei (不知道)
2014-11-04 22:56:00大推!!
作者:
tokirthing (AlwaysWaiting)
2014-11-04 23:26:00市場機制吧嫌多你可以不要啊
作者:
tkr (tkr)
2014-11-04 23:46:00歐美國家的仲介費更高耶
那就依代書的標準 仲介費用規定為一個金額區間(定出金額上下限) 每多一張權狀+多少錢 這個也是選項之一XD
作者:
bms ( )
2014-11-05 00:43:00百無一用是書生
作者:
j111480 (小企鵝)
2014-11-05 01:05:00樓上超中肯xD
作者:
cloudstr (ハートレス)
2014-11-05 01:12:00我是不知道歐美有沒有比較高 但仲介水準肯定沒我國低台灣仲介入行門檻底 平均素質差 連統計數據都有
作者:
cofepupu (看透真相幻化人生)
2014-11-05 03:00:00除規定房仲%上限 也規定屋主賣房只能加價10萬賣好不好阿
作者:
cicatrix (一起來當新店人)
2014-11-05 08:00:00只準屋主開高不準業務賺錢
作者:
Duofilm (WuChampionå³å† è»)
2014-11-05 08:01:00賣一間房子政府補貼50萬給買賣方好不好
作者: krit1009 (嚕嚕奧瑞) 2014-11-05 10:43:00
一人一信寄版主無條件水桶版上所有仲介也許你會比較開心
作者:
aeonian (巧克力牛奶)
2014-11-05 13:28:00我是你的粉絲 ~~~我支持你
作者:
kevinjp (池袋西口公園)
2014-11-05 14:31:00感謝支持!!請大家支持砍6趴!
作者:
cicatrix (一起來當新店人)
2014-11-05 23:12:00這次不知道被打臉會消失多久
6%是有點多......尤其現在動不動就千萬起跳......
作者:
kevinjp (池袋西口公園)
2014-11-06 19:11:00一人一信,命令內政部依法行政
作者: Meditator 2014-11-06 22:54:00
六趴真的是太誇張了,搞到後來不都買方承擔。看房仲都快比7-11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