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想賣屋但是好像會有奢侈稅?

作者: KYOLONG ( 給人一次機會)   2014-11-08 22:31:57
有一位客戶她有一間大樓要賣,但是她的 登記發生日期是102年12月26日
登記日期是:103年5月08日,登記原因是:贈與 贈與者是她弟弟 目前為禁治產人
她名下沒有房屋;但是她老公名下有;
現在她想要處理這間房子;但是不想要有奢侈稅 請問有啥麼辦法能夠做到?
假如她有打算要長期賣的話,是不是加價賣可以用?
作者: leeroy (夏色の砂石車)   2014-11-08 23:07:00
1.放兩年後賣 2.離婚遷戶籍辦自用住宅後賣
作者: yung1212 (yung1212)   2014-11-08 23:22:00
建議把房屋放2年後再賣..大樓要賣指妳弟還是妳老公??
作者: a386036 (骷髏怪)   2014-11-09 00:19:00
持有期間無出租營利的話 賣掉簽約之前 離婚就好了風險離婚期間老公在外面有女人獲取別人就吞下去
作者: HSTim (科科)   2014-11-09 10:05:00
老公名下已經有房 不管怎樣都避不掉囉 安心等兩年吧
作者: landagent (帥過頭)   2014-11-09 12:02:00
放兩年,其他別想了,國稅局最近很厲害,而且惡意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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