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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林金池╱新北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2014年11月15日 上午5:50
中國時報【林金池╱新北報導】
老人、身障中心變嫌惡設施?新北市近2年共有9處建案申請民間公益捐贈容積獎勵,大都
為公托、派出所,僅有2處做為身障中心,甚至還有建商聽到「樂齡中心」,質疑影響房
價而打退堂鼓;新北市財政局表示,建商捐贈後即為公有財產,將根據當地需求調配,無
法配合捐贈者意願。
新北市城鄉局都設科長張記恩指出,申請公益設施容積獎勵最高上限為20%,項目包括老
人活動設施、社會住宅、機關辦公等。建商若捐贈樓下1坪,就可往上蓋1坪,扣除營建成
本後,賺取高低樓層價差,但最高上限不能超過基本容積率20%。
據了解,中和地區某建商都更案送交都市更新審議委員會審查時,聽說要配合「環境友善
方案」,捐贈「銀髮族中心」,但考量對社區的影響,加上無法設置獨立電梯,最後撤案
不捐。
新北市財政局公用財產科長王世英表示,去年至今,共有9處公益捐贈容積獎勵,比較知
名的是樹林大豐造紙廠的工業區變更捐贈案,整座大樓將做為派出所、社會住宅等複合使
用。
其餘大都作為幼兒園、公托中心、派出所、辦公廳舍,僅有五股洲子洋、新莊副都心等2
處將配置身障日間照顧、身障長照中心。
王世英說,調配公益空間時,建商最喜歡公托、圖書館、派出所等項目,至於身障、銀髮
設施,擔心會拉低房價與素質,意願較低。但他強調,市府會考量整體需求,不會受到建
商意願左右,如果附近就有類似設施,若繼續增設,恐將造成資源重複,美意大打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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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ppt.cc/vXgm
其他:
建商表示:身障中心跟銀髮族中心算是嫌惡設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