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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12日18:39
為增加社區公基金收入與有效控管房仲進出,近年來許多管委會對房仲收取帶看費或清潔
費。收費方法包括論次收、月結或季結吃到飽、管委會跟特定房仲簽約,待成交後收取回
饋金等。玲瑯滿目的收費方法,讓不少房仲大嘆吃不消。
10月中旬即有高雄房仲向國稅局檢舉,指出高市農16特區豪宅大樓「溫莎堡」收取帶看費
卻未依法登記,涉嫌逃漏稅。針對該檢舉個案,國稅局發函指出,該管委會已決定不再對
外收取房屋仲介帶看屋相關費用,因此尚無須辦理營業登記。
溫莎堡社區管委會監委陳俊男表示,過去每天常有3~4組房仲帶看,對社區管理產生不少
負擔。為保障住戶居住品質,過去1年2個月曾向房仲業者收取帶看費,每2人為1組收取
100元。但當管委會接到公文後,為省去不必要麻煩,已決議不再收費。
針對該檢舉案例,不動產仲介經紀公會全聯會也發函給全台各區會員,建議未來若管委會
收取帶看費可依此個案方式檢舉。21世紀不動產法務部經理汪靜雯表示,管委會若收取帶
看費,依法應辦理營業登記並開立發票或收據,但目前多數管委會並無登記,恐有涉嫌逃
稅之虞。(葉家銘/高雄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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