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gunya (陳阿俊)》之銘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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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內文:
: 台中市一家從事房地產買賣、開發業務公司的蔡姓女負責人兼代書(40歲),因公司經營不
: 善,週轉不靈,2年前開始對7名客戶、1名友人詐騙錢財。她向需要房屋增資貸款或房屋
: 即將遭到法拍的客戶佯稱,可代為找一個信用良好的人頭過戶,就可幫忙向銀行重新貸款
: 。蔡女再持房屋所有權狀向友人抵押借款,或挪用客戶銀行貸款為己用,詐財逾千萬元。
: 蔡女經客戶同意幫忙完成人頭過戶、銀行貸款之後,未經客戶、人頭的同意,持房屋所有
: 權狀、印鑑證明等向有錢的洪姓友人抵押借款。有時,蔡女未將辦理好撥下來的銀行貸款
: 償還客戶先前的銀行債務,而是挪為己用,直到客戶電催,找不到蔡女,才發現受騙上當
: 。
: 蔡女總計向洪姓友人借款逾700萬元、挪用客戶銀行貸款逾300萬元。去年,她因需款孔急
: ,以490萬元賣出自己名下一棟房屋、拿到30萬元訂金後竟銷聲匿跡,未交出所有權狀證
: 明,買主始發現受騙上當。台中地檢署偵結,依詐欺、背信、偽造文書等罪,將蔡女提起
: 公訴。(鄧玉瑩/台中報導)
: 連結:http://ppt.cc/lLrt
: 其他:喔!
所以說
簽約本來就不該找代書
鄉民觀念都很奇怪
請律師看契約
費用20000~30000
鄉民:好貴好貴
請仲介話虎爛
費用數十萬
鄉民:雙手奉上
偏偏又喜歡給房仲錢之後
又後悔
其實問題就很簡單~
房仲要你簽約
先把契約拿來看清楚
房仲要你簽約
先把契約傳給律師看清楚
房仲要你簽約
千萬不要用房仲的代書
房仲要你簽約
最好聘請律師簽約
房仲要你簽約
所有的文件至少詳讀3~5天
房仲要你簽約
記得代書很糟糕,不要給代書簽
仲介費200000~300000
Vs
律師費20000~30000
都幾?
鄉民們~
切記切記啊
新聞都有播
不是開玩笑
被騙就哭哭
自己塗牛屎
你還在隨意爽簽文件嗎?
看看新聞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