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洩漏凶宅 房仲挨公司告

作者: AdamaKonguri (新老闆叫梅嘉欣~)   2014-12-26 17:15:09
※ 引述《singki (singki)》之銘言:
: 各位有智慧的鄉民都知道,有些報導,有些記者文章,相當的不專業、偏頗、
: 與事實有落差,甚至是誤導他人。
: 我們應該用事實與智慧去思考這些報導,而不是全然盡信。
: 這篇文章報導是否專業,大家可以從最基本的"平衡報導原則"來檢視。
: (這篇只有被告,卻沒有告發者的採訪?也沒有王女的回應 )
王女簽保密條款連法院上都不透露他能回應啥?
信義是上市公司發個新聞稿應該輕輕鬆鬆 他們卻不願意回應 這究竟?
: 內容是否片面、是否具完整性?
: 相信答案呼之欲出,這篇報導有待深入質疑。
對 所以相信答案呼之欲出
: 提供幾個資訊參考
: 1.前員工被告是因為洩漏營業秘密給「同業」,而不是因為提供給客戶才被告。
: 該員工提供「多筆」非自然身故、特殊屋況資料給身為"同業"的大姨子
: 因此被告。而非大家以為是給買方會被告。
: 他被免職,是因為洩密給同業! 而且意圖隱瞞相關事實。
: 如果這種事情發生在鴻海、在科技業,您認為會如何?
所以呢? 這是不是代表信義房屋內部員工的確有部分是操守有問題?
可能有跟同業配合的可能性 所以並沒有他們形象這樣的陽光正直
: 2.有熟知信義房屋的人,應該會知道,這是一間膽小怕事的公司,
: 若事先有知到兇宅,這case在信義,可能根本不接,就算接了也會先告知,
: 因為業務比大家更害怕出事、更怕發生糾紛。寧願先講也不敢冒險。
: 信義房屋,很多時候連沒錯的事情都在賠償,怎麼會想故意欺騙客戶買兇宅。
所以呢? 現在事實就是他可能誤買了信義仲介成功的凶宅
遇到事情本來就是要解決 但他們沒去告前屋主隱瞞
卻去告業務?
: 3.這案件,當初跟信義買的時候,信義房屋也並不知道有兇宅。
: 是在買了2年之後,經回饋消息得知,這屋子很久以前曾有疑似意外死亡。
: 事後發現有兇宅,這樣ㄧ定是要負責賠償!這也是應該的。
: 信義房屋發現後也是賠償,並且買回。這才叫作 有保障。
: "並不是信義事先知道兇宅,還隱瞞賣給客戶"
SO? 報導也沒有說信義事先知道阿 你這麼清楚請問是你賣的嗎?
: 跟報導引述完全不同意思。
: 還有很多內容,是這篇報導沒提起,而使大眾誤解的
: (但用ipad真的不好打字...)
: 絕非報導標題寫的"揭兇宅被公司告"
不然他是怎樣? 他的確就是揭發了這件事被告阿..............
: 有些報導偏頗,真的令人憤慨與無奈。
: 您可以相信告發者,也可以相信被告,
: 您可以相信報導,也可以相信我提供的。
: ㄧ切依您的智慧去相信。
: 我雖然任職於該公司,我寫的內容我負責。
你負責的話就把你員編留下吧
: 提供您作參考
: 謝謝。
作者: kevinjp (池袋西口公園)   2014-12-26 17:17:00
你負責的話就把你員編留下吧+1
作者: fit   2014-12-26 17:23:00
有些屋主是不能追究的,因為怕會出現更大的代誌
作者: mmmbop (wanderlust)   2014-12-26 17:37:00
這故事告訴我們 房仲要對買方說謊才不會被炒
作者: paul0407 (紅塵過客號,或以 guest )   2014-12-27 07:40:00
員編留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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