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llibs38 (llibs)
2014-12-30 21:30:57在上週T日跟仲介簽了要約書
但是我資金上還需要再做確認是否能夠購買
所以仲介在要約書上加了其他要約條件:
「買方於T+7日前確任資金足以承購本標的,則此合約生效
如確認資金不足以承購本標的,則此合約無效。」
在T+1日時我有打電話給仲介說明可能資金尚缺一部份,
我希望能在T+2晚間到店頭簽要約書作廢。仲介同意
過1小時仲介簡訊來說我確定放棄承購,以此為憑。(我沒回覆)
今天就是T+2日,帶了家人看房子外面環境後,家人覺得ok,資金上可以幫忙
打電話給仲介,仲介說昨天晚上就把房子簽給別人了
我想說為什麼我還沒有去簽放棄,仲介就可以在我簽放棄之前把房子簽掉
我現在還能夠做什麼嗎???
以上請板友就經驗上&法律上提供一些意見
謝謝!!
作者:
ast2 (doolittle)
2014-12-30 21:53:00沒錄音的話 去盧好了 XD
作者:
sky0190 (宏)
2014-12-30 21:58:00你都放棄了 還要說什麼?
作者:
Cyoan (吸歪)
2014-12-30 22:01:00這就是為什麼仲介要傳那簡訊的原因
這年代講究是書面資料.無論嘴巴怎麼講.沒簽名的書面算數嗎??況且原po約好T+2晚間才要簽名。而且有七日的準備時間.只要沒簽放棄.贏面還是佔大.直接提告吧.
作者:
cicatrix (一起來當新店人)
2014-12-30 22:38:00如果仲介逼你買 你擠不出錢來 你是不是又有意見 真的很難相處欸你資金沒到位 逼你買是不是又要請版友教你怎麼解約?是不是又要罵人家是黑心房仲? 有特約的簽約基本上就是佔著茅坑不拉屎 好處都讓你拿去了
作者:
cicatrix (一起來當新店人)
2014-12-30 22:52:00仲介沒逼你買 還讓你佔著屋主銷售給買方的機會 已經很佛心了 現在還要被你捅 只能說自找麻煩
作者:
YAHQQ (啞虎)
2014-12-30 22:53:00下次確認好再把話放出去 不然你以為人家閒著要等你
作者:
ast2 (doolittle)
2014-12-30 22:59:00你應該沒打過官司 簡訓 賴都可以成為證據 不一定要存證信函
你的要約或斡旋 有給屋主簽名嗎 仲介是順位還是打底制你要約的金額 屋主是否同意出售才是重點另外資金的條件 屋主是否知曉也是重點上述兩個條件 如果屋主不同意 賣給別人有啥問題呢如果主張一堆 結果斡旋金額跟條件 屋主不同意 都沒效那有可能因為仲介因你的但書而沒跟屋主說 不然依開價下要約可直接成交 但是但書幫你增添了變數你為自己設了後路 但這條後路反而無法名正言順條約是這樣寫沒錯 但是上了法院 會因為這樣而有變數加上也有佐證的簡訊跟line 有趣了 XDDDD如果是仲介急著收要約斡旋 仲介笨 如果是你急 幹嘛下?只有一個簡訊也是告知 可為佐證 該噓了 XDDDDDDDDDD照正常程序贏了...下了但書 屋主沒簽名 仲介責任有沒跟屋主說 有個下要約旦很可能後悔的客戶在等 XDDD你也很可能當現成的砲灰 讓下一組馬上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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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icatrix (一起來當新店人)
2014-12-30 23:29:00市場冷卻 不表示只有你要買房子
以後建議思考資金是否足夠後再簽要約,買房子不是買衣服
樓上好多大大的法律見解都好有趣哦 令我大開眼界耶XD
你沒簽放棄.仲介就不能簽給別人.那叫信任書證只看文書的.無關賴跟簡訊。加但書也只是但書.說明有效期是7天。所以仲介違背了之間的信任.也無視要約。報案備查.如果檢座沒約你談話就直接去法院按鈴申告吧.被害人都有自訴權的....不過自訴狀要律師寫.我可以幫忙
作者:
YAHQQ (啞虎)
2014-12-31 00:37:00哈哈 竟然有人以為自訴只要請律師寫狀即可 真的有讀過刑訴嗎?哈哈而且報案????是要報什麼案???這太有趣了吧!
作者:
teasy (NAMIE最高!!!!!)
2014-12-31 01:33:00“我希望能在T+2晚間到店頭簽要約書作廢。仲介同意”f大你有看清楚嗎?現在是誰背棄的相互間的信任呢?先說不買,賣別人之後,又說怎麼可以賣別人?信任?原PO要硬上仲介,那就看仲介有多掙扎吧,開戰吧,找律師上法院打個水落石出吧,我也很好奇這種案例法院會怎麼判。不過這個案例仲介沒有背棄原PO,是原PO約好要約要作廢的,現在又來吵。要吵就吵吧,拿著要約要戰逼和吧,看能不能讓仲介吐出一點原本就不屬於原PO的錢吧。讓我們來重新定義什麼叫裝弱,什麼叫嘴臉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