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奢侈稅多了11項豁免條件 結婚、贈與都鬆

作者: doraBBO (哆啦狗)   2015-02-09 13:10:25
內文:
好房網News記者胡珮蓉/綜合報導 財政部新增了11項免課徵奢侈稅的條件,以避免波及
屬於非短期投機的不動產買賣案件,其中也包含常被課到奢侈稅的受贈房產和夫妻婚後賣
屋,這些情況的持有時間標準將放寬,只要贈與者持有滿2年即可,而夫妻婚後賣房也不
再受持有2年的時間限制。 財政部新增了11項免課徵奢侈稅的條件。(好房資料中心)
子女出售父母親贈與的房地產,常因為持有時間未滿2年而被課奢侈稅。財政部官員向聯
合報表示,根據最新發布的奢侈稅解釋令,未來將調整為只要父母持有滿2年,子女受贈
後出售將不用課徵奢侈稅。 另一方面,如果夫妻2人都已經在婚前各自買房,婚後想賣出
其中一戶,只要這間房在婚前屬於自住用不動產,即使持有時間未滿2年,也可以免課奢
侈稅。
財政部新增免課奢侈稅的11種條件:
1.出售2等親贈與的房地產,且贈與人已持有滿2年
2.夫妻婚前各自取得的自住房地產
3.子女在2年內出售因區段徵收而領回並繼承的抵價地
4.交通事故的被害人出售加害人做為賠償醫藥費用的不動產
5.兄弟姐妹繼承遺產,並在遺產範圍內交換遺產後於2年內出售
6.出售免奢侈稅的房地產,一同出售的車位是同一個社區內交換所取得的
7.出售借名登記又返還的房地產,兩者持有時間的總合超過2年
8.出售遭占用的土地給無權占用人
9.按照遺囑以遺產中的不動產成立公益信託,受託人本於信託意旨出售
10.原住民出售依《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第37條規定取得的土地
11.依《中華民國紅十字會法》設立的單位出售受贈的房地產
連結:
http://news.housefun.com.tw/news/article/43798490736.html
其他:
作者: ceca (生活藝術大師 ￾ N)   2015-02-09 13:35:00
都快廢除了,還開後門幹嘛..提早廢一廢比較快
作者: visa9527 (高級伴讀士官長)   2015-02-09 13:40:00
有人要先用這跑
作者: ceca (生活藝術大師 ￾ N)   2015-02-09 13:41:00
第一條讓很多人解套...快感謝馬英九吧..
作者: scarface ((<ゝω・)綺羅星☆)   2015-02-09 14:55:00
依《中華民國紅十字會法》設立的單位出售受贈的房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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