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實說我認為這個排富條款其實訂的過低 過度嚴格
※ 引述《kage01 (嗯)》之銘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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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內文:
: 「不限台北市民」 柯首波公共宅最低租6800
: 台北市長柯文哲年前公佈首波公共住宅地點,而且鎖定捷運聯合開發案,在台北橋站上推
: 出38到54坪物件,一戶租金最低只要6800元,而且不限台北市民,只要工作地在台北,年
: 收入120萬以下,和配偶都沒有房子,4月就可以和北市府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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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這個沒有房子是指在台北市沒有房子 還是名下一間房都沒有?
不然很多上台北工作的 本來就會在老家中南部有個小房或持分
如果強迫名下一定要無房產
基本上就會和很多很窮卻不能辦低收入戶的問題一樣
因為名下有不值錢的房產卻處理不掉XD
2.年收120W 排富門檻過低
一人還ok 夫妻兩人合併計算
等於一人一年不能賺超過60W
夫妻一個月收入不能超過五萬
重點是 不能發年終 年終獎金萬一公司一發四個月
夫妻兩人年收入就破120W了 明年就不能住了XD
這不是開玩笑的 這都是早就發生在社會住宅的新聞
之前有報導某清寒家庭 因為女兒表現太突出 運動全國比賽得名拿獎金
結果導致家庭年收入過高不能繼續租國宅XD
好吧 你說夫妻兩人年收未必那麼高 可能一個70 一個20
那不好意思 加起來才90 你年終不小心拿個20 就快破了
然後呢 你還不能理財!!萬一股票股利發太多 買外幣定存結果利息發太高
不好意思 加起來又破表了
明年趕出去 不能住XD
(這排富條款根本鼓勵窮人繼續當窮人吧?!)
台北市家庭平均年收入是150W
訂一個120W當門檻 我認為偏低了
等於是說你只要有辦法結婚
基本上你都不用考慮在台北租社會住宅
一定破表~
3.所以我認為最終這種社會住宅只能住單身的
低價的會租光 坪數高租家庭的 反而會租不出去
因為能符合資格的家庭 其實不多
你要完全名下無房 又要年收夠低 在台北市其實很難
說穿了 萬一你在建設公司上班 老闆太high一次給你12個月年終
你就不能租了XD
更不用講板上台北仲介每個都好強 動不動就百萬經紀人
光半年就收入破表 不能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