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好意思,因為下禮拜五要簽約了
突然想到一件售價差額的事。
事情敘述如下
我下斡旋金是760萬
下斡後3天仲介打電話通知我,他們跟屋主談簽約事宜,結果屋主堅決要770萬才賣。
但因為仲介說看我有誠意要買,不希望我在加錢,所以他們自己去跟他們的店長報備商量後
,店長決定簽約當天由店長自行吸收代墊10萬元,讓雙方可以順利簽約。
但問題來了??????(煩煩煩煩煩)
如果最後成交售價真的是770萬的話。
請問代書一定會在簽約的合約書寫
售價770萬對嗎?
如果是的話
(1)
我訂金+履約帳戶匯的金額我應該只需付760萬《=我下斡旋所簽訂的售價。
但之後屋主或代書會不會拿合約書來告訴我合約的售價是770萬,我怎麼只付了760萬,差10
萬要補足。
請問我該怎麼辦?要如何在當天簽約時請代書註明?
(2)
買方要付仲介2%的仲介費
請問
正常我應該是付
760휰.02=15.2萬給仲介
但他們會不會直接算合約售價的金額
變成
770휰.02=15.4萬
請問是否有人可以幫我解決
讓我當天簽約時可以提出
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