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賣屋] 賣屋上的糾紛

作者: a386036 (骷髏怪)   2015-03-01 01:59:38
完全不用理他
仲介都自以為出道底價就一定要賣
還有仲介以為一般約
同時好幾家出到底價
他客戶出道底價也一定要賣他客戶
一堆虎人家不懂的
一般約只是帶看同意書罷了
說穿了只是保障仲介不會被告的風險
1.不動產經紀條例 6~30萬
2.沒有簽一般約,如果有KEY開門進去,很可能被屋主告私闖民宅
就算KEY是屋主交付的,你還要面臨舉證問題
3.客戶出道底價,屋主如果跟你說我又沒有要賣
這時候你沒委託書你就準備被買方告到死
這東西就是保命符而已
根本對屋主約束力是0
再來說一般約怎樣算成交
一般約是要再附停止條件訂金書上簽收
同意上述買方開立條件同意出售
這時候簽了名才算是完整流程
這時候反悔還可能有一點點救
仲介要電話或是簡訊,最好是書面送達給買方看
這樣才完整整個轉定程序
因為附停止條件訂金,也是有可能屋主有條件同意,買方也要同意才算
專任約
裡面只要你不簽那條代為轉定收取訂金
也是要走一般約程序
只是專任約中途說你不賣了,或是中途私下或透過其他仲介跟不管誰成交
都要付違約金給仲介
一般約是完全無法要違約金
我也看過鄉民給給我看的仲介委託書
一經收斡自動轉為專任約
沒寫專任約條文也沒寫專任約期限,也沒寫收多少錢才變
問仲介,他就說....沒有期限 也沒有說收多首金而有收就是專任約
你不給我賣要賠錢
這種自以為的仲介也不少
仲介很多都會虎不懂得,先虎再說
真的虎不來就鼻子摸摸算了
如果遇到客戶一邊在番,也是想辦法搓
搓不掉很多時候不要賠大錢,仲介都自己偷錢賠
作者: epenpal (.....)   2015-03-01 03:56:00
作者: OT2 (無界)   2015-03-01 11:05:00
沒錯 簽一般約即可 不要傻傻簽什麼專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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