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猜應該會是合約寫760成交
因為他們應該在斡旋上簽定了,所以變成...
屋主要賣770的話,扣掉賣方服務費(4%)是:770*0.96=739.2
也就是拿到手上的是739.2(增值稅等等我沒算上去)
那那個店長說的吸收十萬,我想意思是雖然760成交
但還是讓屋主拿到739.2萬
意思就是她們只收屋主2.8%的服務費(760*0.972=739.2)
不過我比較詫異的是這年頭還有買方在付2%服務費的噢?@@
信義都規定只跟買方收1%了
你或許可以跟仲介凹凹看,只付他1%就好XD
畢竟差1%就差7.6萬,也是筆不小的錢呢!!
不過雖然我這樣講
但畢竟我們仲介就是靠服務費生活的
被砍服務費通常會很不開心XD
所以如果L大覺得他服務真的不錯
幫您談到不錯的價格、又很認真的幫您找房子
那請無視我上面的話吧~
※ 引述《leviss (無奈)》之銘言:
: 不好意思,因為下禮拜五要簽約了
: 突然想到一件售價差額的事。
: 事情敘述如下
: 我下斡旋金是760萬
: 下斡後3天仲介打電話通知我,他們跟屋主談簽約事宜,結果屋主堅決要770萬才賣。
: 但因為仲介說看我有誠意要買,不希望我在加錢,所以他們自己去跟他們的店長報備商量後
: ,店長決定簽約當天由店長自行吸收代墊10萬元,讓雙方可以順利簽約。
: 但問題來了??????(煩煩煩煩煩)
: 如果最後成交售價真的是770萬的話。
: 請問代書一定會在簽約的合約書寫
: 售價770萬對嗎?
: 如果是的話
: (1)
: 我訂金+履約帳戶匯的金額我應該只需付760萬《=我下斡旋所簽訂的售價。
: 但之後屋主或代書會不會拿合約書來告訴我合約的售價是770萬,我怎麼只付了760萬,差10
: 萬要補足。
: 請問我該怎麼辦?要如何在當天簽約時請代書註明?
: (2)
: 買方要付仲介2%的仲介費
: 請問
: 正常我應該是付
: 760휰.02=15.2萬給仲介
: 但他們會不會直接算合約售價的金額
: 變成
: 770휰.02=15.4萬
: 請問是否有人可以幫我解決
: 讓我當天簽約時可以提出
: 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