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同意
不過公平原則
請美河市將來要請領這筆錢的屋主
一樣簽下一個協議
"將來美河市房價賣超過原始買價的屋主,願意將所有盈餘捐入這個基金"
不漲不跌,很公平~
至於第二手以後,都已經知道這個政策了,就自負盈虧吧~
※ 引述《travic (low key)》之銘言:
: 如果說 照顧青年是必要的
: 那我想大家都會同意 照顧青年的成本應該由全民共同負擔 而不是特定的倒楣少數
: 所以我提議 那些認為美河市自住戶應該承受房價的下跌的人都來簽署一個協議
: "以後我家要賣的時候 我承諾捐出跟美河市房價下跌比例相同的賣屋價金 做為
: 青年福利基金"
: 因為很多人說自住沒差 我也相當認同這個說法 所以這筆錢只在換屋的時候繳
: 一直自住的話就真的沒差
: 而如果美河市房價真的沒跌 那恭喜 大家都不用繳
: 這樣大家負擔青年照顧的比例就相等了
: 公平吧? 我相信版上的有志之士一定會踴躍簽署
: 請不要讓大家失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