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386036 (骷髏怪)》之銘言:
: 先別說柯P說的社會住宅
: 台北市長的社會住宅居然跑到新北市去
: 會不會哪天高雄 屏東也算
: 把出租住宅設在新北市
: 那麼依法抽到籤得到承租權的住戶
: 搬去住是不是就要把戶籍遷過去
: 如果把戶籍遷過去
: 那請問一下租客還是不是台北市的市民
: 你可以說工作地點在台北市也是合法
: 那如果租客工作地點又不是在台北市呢???
: 那這樣是不是應該要收回房子
我記得是在台北就學或工作的人都可以
簡單講就是如果用戶籍做條件抽到比較怪而已
不過我覺得這是找麻煩的說法
頂多拿掉戶籍資格,so ?
就是對有台北戶籍的人比較雖不能抽,
跟你整篇立論違法性以及搶奪新北資源完全沒關係~
: 台北市的市民,使用新北市的教育資源及社會福利??
: 台北市補助,新北市的市民???
: 這樣合法合理???
: 還是說要鼓勵違法.....
: 更別說國中 國小學生越區就讀的問題
房子按建蔽容積率蓋在那邊,本來就預設了相對應的教育資源以及社會福利
台北市政府是把自己分到的房子拿出來租
基本上你把台北市政府當一個佛心房東便宜拿房子出來租,就很好理解了
本來就是會住人來用這些資源,住了誰有差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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