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landagent (帥過頭)》之銘言:
: 賭賭賭下好離手,
: 我賭柯p辦不到,違建不能買賣不可能辦的到,這比革命還要難
: 我賭麥克雞排500份。我賭柯p辦不到
: 帥過頭
大家的高見都很精辟
也有人引用判例
但我覺得柯p還是能辦
(向後處理)
大家會有這些看法
實因欠缺實務經驗
事實上以台北市來說
針對違建加蓋尤其是頂加
通常都會要求買賣雙方
在交給地政的登錄公契上
注明
「增建(加蓋)部分
隨同主建物一併移轉」
同時稅籍也會更正
這個辦法沒有明文規定
以全台縣市來說
有的地政會要求
有的則不會
有的是公所會要求
不知道大家看到這裡
有沒有比較了解實務操作面的東西
所以如果我是柯p
我只要在台北市單行法規
用行政命令處理就可以了
甚至不用議會同意
當然至於有沒有違憲問題
一定有討論空間
就針對頂加來講
法律保障私有所有權是沒有疑慮的
但是頂加違建移轉
原本就跟登記無關
所以可以處理的方法非常多
例如
只要不保證買方能取得所有權
只要不幫買方更正稅籍
買方還敢買就買吧
當然這是方法之一而已
(呵呵呵呵)
上面這種情形
再賣方往生之後
賣方的繼承人可以輕易戰爆買方
變成頂加是賣方的
房子是買方的
這種情況法律實務界並不缺
買方還敢買就買吧
叫小賀快買
帥大雞排請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