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linchear ()》之銘言:
: 我朋友結婚後拿了200多萬,貸款買了一間房子,名字是登記在他老婆那邊,現在離婚了
: ,他可以主張房子賣掉錢全歸他嗎?還是只能分一半?貸款是他繳的,他們沒有約定夫妻財
: 產共有。
: 麻煩各位高手幫忙解答。謝謝!
不動產是登記制
現在在老婆名下,是她才有賣掉的權力
你先小心她把房子賣掉,錢拿了就跑
另外這200萬的來源是親友給的?婚前工作所得?婚後工作所得?
前兩個可以主張歸你朋友,若是婚後工作所得就有困難
再來就是貸款部分,有金流證明
比較可以主張
以上是算拿回買入時價金跟貸款的主張
再來就是房屋的增值部分
若前面都可證明資金與太太無關
這邊你就可以主張增值部分,都是你朋友的
不然就要看比例而定
但主張歸主張,協議歸協議
協議不成走法院,就看法官怎麼判
防老婆先偷賣掉可以先申請假處分
但也是要一筆錢就是了
最後還是建議你找律師
本人只是仲介,不是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