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仲介費原本就不合理的高,鄉民必殺!

作者: jamo (hi)   2015-04-15 22:59:46
※ 引述《kevinjp (池袋西口公園)》之銘言:
: 首先我表明我的立場
: 1,房仲有付出,收費是應該
: 2,房仲服務費沒有理由是法定6%,此法已被監察院糾正,早該刪除
: 3,修法可以朝其他作業分別收費,不然對房仲也不公平
: 房仲的作業和付出,和一般有工作的人沒有差別,當然有上班有付出當然可以收費,這沒
: 有爭議;
: 現在台灣的問題是,仲介服務費沒有理由法定6%,
: 當然有人會打折,有人收不到,也有人會多給,
: 但是既然叫作服務費,應該是有受到服務才收的服務費,在此前提之下沒有理由法定6%。
: 法定6%是上限,那下限呢?
: 一般鄉民不會知道這個,當房仲翻法條翻規定出來給一般人時,他們是沒有選擇的。很多
: 人真的不懂,像前幾天新聞,有人是一輩子都沒去過警察局、或公家機關,甚至是法院,
: 去會怕。所以當他們看到收費標準是這樣,而且還是法令有規定,很多人很多鄉民都不敢
: 反抗,因為他們真的不懂、不知道法律、沒去過衙門,但是他知道要守法,所以只好乖乖
: 的繳錢。
我很想知道到底有誰不曉得仲介費可談
請大大介紹一下這麼奇葩的業主或買方,我很想認識認識.....
: 從法理學來說,假設一般法律是初級規則,仲介收費的規定是次級規則,一般人一般鄉民
: 都會遵守,但是不合理的是這6%比例是在沒有強而有力的支持或根深蒂固的習慣下形成,
: 單純是一群政客自己作成,然後房仲業獲得這法律問題上的利益,經濟學上的超額利潤。
: 如果6%都無法應付成本,那麼就不會有人去從事;現在很顯然是獲利超過成本很多,因此
: 房仲開到比所有便利商店總店數還多,這是不健康的台灣產業結構。
仲介所謂開到比便利商店很多,那是假命題,媒體製造標題,無知的人跟著起舞
仲介登記在案,很多都是一人店甚至是紙上店,不見得真有營業
但便利店那可是結結實實登記一間就有一間
最簡單的一個例子,我知道石碇鄉好幾間便利店
請大大介紹我一間石碇的仲介店頭,我有考慮去那邊買房....
另外從經濟學上有超額利潤
作者: kevinjp (池袋西口公園)   2015-04-15 23:06:00
既然仲介費可以殺,為何看到殺價文必崩潰呢?頗呵鄉民想省錢或是想改正制度,是鄉民的自由,大家的動機是個人自由制度本身就錯誤,鄉民不殺才是有問題也有很多鄉民爽爽付滿趴,他們錢多也是他們的自由
作者: G8MO (永慶 房地產工程師 八毛)   2015-04-15 23:37:00
你可以殺,我們可以不做
作者: kutkin ( )   2015-04-15 23:42:00
不是假命題喔。 仲介是真的很多間 但沒有到比超商多啦然後還有一些沒牌的 也在做仲介的工作至於你講超額利潤....台北市算是飽和了吧 所以都往中南部發展了
作者: alex7854mtv (色甫)   2015-04-15 23:48:00
看得很煩回嘴跟崩潰是兩回事吧
作者: kevinjp (池袋西口公園)   2015-04-16 00:08:00
看很煩回一次文,那你有沒有回兩次
作者: alex7854mtv (色甫)   2015-04-16 00:18:00
覺得菜價太貴所以每天跑去市場前面提醒婆婆媽媽買菜記得要請老闆送把蔥製造菜販跟顧客的對立 然後菜價降了嗎?
作者: yellowjack (黃捷克)   2015-04-16 00:36:00
我是鄉民,必殺仲介費。
作者: kevinjp (池袋西口公園)   2015-04-16 02:09:00
樓上讚!
作者: alex7854mtv (色甫)   2015-04-16 03:35:00
樓上我有跟你很熟還是得罪過你嗎回這種輕蔑的口氣意圖使人很煩還是跟仲介講話都不需要禮貌
作者: G8MO (永慶 房地產工程師 八毛)   2015-04-16 11:03:00
樓上不要認真 Kevin分明是故意引戰 認真就輸了有機會K大找我買房阿 我只收你0.1% 但我不保證你買到便宜喔
作者: kevinjp (池袋西口公園)   2015-04-16 13:12:00
不勞駕您費心,您專心經營您的客戶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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