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仲介費原本就不合理的高,鄉民必殺!

作者: iammakiyo (hope)   2015-04-16 12:32:07
※ 引述《lohateve (阿懋)》之銘言:
: ※ 引述《kevinjp (池袋西口公園)》之銘言:
: : 首先我表明我的立場
: : 1,房仲有付出,收費是應該
: : 2,房仲服務費沒有理由是法定6%,此法已被監察院糾正,早該刪除
: : 3,修法可以朝其他作業分別收費,不然對房仲也不公平
: : 房仲的作業和付出,和一般有工作的人沒有差別,當然有上班有付出當然可以收費,

: : 有爭議;
: : 現在台灣的問題是,仲介服務費沒有理由法定6%,
: : 當然有人會打折,有人收不到,也有人會多給,
: : 但是既然叫作服務費,應該是有受到服務才收的服務費,在此前提之下沒有理由法定
6%
: : 法定6%是上限,那下限呢?
: : 一般鄉民不會知道這個,當房仲翻法條翻規定出來給一般人時,他們是沒有選擇的。

: : 人真的不懂,像前幾天新聞,有人是一輩子都沒去過警察局、或公家機關,甚至是法

: : 去會怕。所以當他們看到收費標準是這樣,而且還是法令有規定,很多人很多鄉民都

: : 反抗,因為他們真的不懂、不知道法律、沒去過衙門,但是他知道要守法,所以只好

: : 的繳錢。
: : 從法理學來說,假設一般法律是初級規則,仲介收費的規定是次級規則,一般人一般

: : 都會遵守,但是不合理的是這6%比例是在沒有強而有力的支持或根深蒂固的習慣下形

: : 單純是一群政客自己作成,然後房仲業獲得這法律問題上的利益,經濟學上的超額利

: : 如果6%都無法應付成本,那麼就不會有人去從事;現在很顯然是獲利超過成本很多,

: : 房仲開到比所有便利商店總店數還多,這是不健康的台灣產業結構。
: : 從政府行政上,本來就該盡快檢討修正,不然監察院糾正假的?行政院有在作,但是

: : 太慢太慢。
: : 從鄉民習慣上,要知道這是不合理的,因為6%是上限,不是收費標準。
: : 從房仲角度看,因為侵蝕到房仲利益,當然會群起攻擊,但是如果一個產業要正面成

: : 自己更應該要適時作檢討修正,而不是一直攻擊。
: : 我被攻擊謾罵超過2年,應該有3年,但是我不會改變立場,仲介費就是不合理過高,

: : 調整,行政院長不論是誰,我都會繼續寫信爭取儘速修法,讓房仲回歸正常產業和正

: : 費(例如依照作業收費),對房仲不見得一定是壞事。
: : 還請各位鄉民繼續努力,我知道有其他人也有在投信email行政院反對房仲高收費,
請?
: : 家一起努力,不需上街、不需請假、不需風吹雨淋日曬、不需拋頭顱灑熱血,你只要

: : 滑鼠,點擊行政院長信箱,請他儘快依監察院糾正檢討房仲收費,然後email寄出,
這?
: : 就完成了。
: : 感謝大家
: : 你的一封信會救了自己和下一代
: : 還有岌岌可危的台灣
: : <(_ _)>
: 其實服務費要打折 老實說我沒甚麼意見
: 但是要有一個前提 就是消費者也要能接受打折過的服務
: 你喜歡上一間房子 可惡,想買 但是你仲介費只付一半
: 那你就帶著你的一半仲介費
: 去找看看哪一位房仲願意給你最多的服務就好了啊
: 要折還不簡單 不就是這樣嗎?
: 給多少錢做多少事
: 今天一個仲介對客戶的所有要求都有求必應 所有要求喔!
: 但是客戶希望服務費能只給一半就好
: 理性的仲介應該也不會發脾氣 OK 一半就一半 那我服務也一半
: 開門兩道鎖
: 我只幫你開一道 一人一半啊 再來一道鎖給你表現一下
: 進室內換拖鞋
: 我只給你一隻腳 啊另外一隻勒? 在鞋櫃啊 不然在冰箱嗎?
: 斡旋要喬價格
: 差150萬 OK啊 75萬我處理 剩下75萬你自己跟屋主講
: 你說好啊!自己講就自己講 給你屋主聯絡方式
: 沒問題啊~屋主電話是09125 剩下5碼你一定找得到的! 10的5次方 有心就可以!加油!
: 總之你要什麼我都答應 我都給你一半 幫你接小孩放學都答應你 只送到半路喔
: 但是都一人一半 應該就以這個做基準點吧
: 然後就帶一半的服務費去比較哪家的完成度比較高
: 多的就當賺到
: 我想這樣就沒爭議了吧?
先說我本身不是仲介,我只是不知道這話題有什麼好吵,很多案子根本收不到6%,為了成
交自降服務費的案例很多,一味的敵視仲介沒有意義也不理性。仲介有好仲介也有不好的
仲介,不需要一竿子打翻一船人,那是故意引戰,不是讀書人文明人該有的行為。只要講
到付錢大家就不開心,講到領錢大家都開心,這是人性,今天就算服務費上限降到4%,還
是會有人出來叫說仲介費太高的。
何況你管仲介費多少?仲介費多寡是買賣雙方的事情,買賣雙方合意談攏就會成交,服務
費想給多少是買賣雙方的事情,外人喊什麼燒?今天有個買方願意付6%都他付也是他的事
情,講實在關外人屁事?
但換個角度看,仲介自己也要提升自己的素質和水準,讓別人覺得你值6%服務費,因為人
的本性就是看別人賺錢會眼紅,那我們就拿出自己的價值,讓別人閉嘴嘛!我遇過有的仲
介連當地行情什麼案子懂的都沒我多,那也難怪別人會質疑你拿6%是否太多啊…。如同律
師會計師醫師,大家認同這些行業該拿高薪,因為這些行業有他的專業度和價值,所以仲
介自己也要提高篩選門檻,增加素質,服務更到位周到,對行情更了解,讓買賣雙方心服
口服,自然沒有人會覺得你拿6%太多了不是嗎?
畢竟房子是幾百萬,幾千萬,可不是幾百元幾千元,買賣雙方對你的期待自然會比較高,
對吧?當然我知道仲介是很辛苦的,好的仲介也很多,但因為篩選門檻不夠高,所以一些
奇奇怪怪的三教九流也來當仲介,拉低平均水準,導致一粒老鼠屎壞了一鍋粥,我覺得這
才是最大的問題所在,而不是在於到底服務費該收幾%才合理。
作者: lohateve (阿懋)   2015-04-16 12:42:00
湊滿10篇了,記者又有東西可以抄了
作者: goodideals (= =)   2015-04-16 12:45:00
是一粒粥掉進老鼠屎鍋吧
作者: jamo (hi)   2015-04-16 12:51:00
我建議樓上別找仲介了,自己買房賣房多好啊~
作者: hermanwing (她的男人愛飛翔)   2015-04-16 12:56:00
吃個飯就10%的服務費,不就倒個水,端個菜,我寧願自己來
作者: alex7854mtv (色甫)   2015-04-16 13:03:00
(大驚)只有我唱歌或吃好料會乖乖付10%?
作者: iammakiyo (hope)   2015-04-16 13:05:00
二樓這樣子就是引戰推文,這樣只會導致沒有理性討論的空間服務費10%大家乖乖付不會吵,是因為一頓飯總價不高導致,如果一頓飯是一千萬元,就會有人叫了
作者: kevinjp (池袋西口公園)   2015-04-16 13:07:00
每個人都說「不是每個案子都收到6%」,卻又都反對取消6%。令人匪夷所思
作者: iammakiyo (hope)   2015-04-16 13:10:00
樓上你我覺得你已經是為反而反,敵視這個行業很沒必要,關鍵不在幾%,而是有沒有做出符合%數的服務品質,如果服務超級好,價格賣很棒或買很便宜,10%都可以給,如果服務超爛,糾紛一堆,該講沒講刻意隱瞞,買天價或賣超低價,1%都嫌多不是嗎?如果取消上限,想收多少有買賣雙方自行與仲介討論,是不是這樣就符合你所謂的公平正義,一味喊降,是否你也去food版討論吃飯服務費10%該降成5%或是都不該收?我們不要去敵視別的行業,我想k大你也不希望別人敵視你的行業,行行出狀元,希望你能冷靜思考,職業無貴賤的道理
作者: goodideals (= =)   2015-04-16 14:02:00
你可以自認是粥阿 難不成你想否認房仲老鼠屎很少?他媽的我老姊在房仲幹好幾年 聽到內幕就一拖拉庫了三樓 如果你有認為是粥的房仲歡迎介紹給我對了 我沒有不願意付服務費 我比較怕遇到黑心房仲
作者: alex7854mtv (色甫)   2015-04-16 14:18:00
你都堅持這鍋是屎就別在裡面挑粥了...
作者: dollarshih (她來聽我的演唱會)   2015-04-16 14:52:00
原po我不是要噓你~其實這篇一開始就像是引戰文了板規1-3-8,我個人認為是啦! 板主你們覺得呢?就像原po這篇說的~討論這種東西根本沒意義…不好意思,補推
作者: kevinjp (池袋西口公園)   2015-04-16 14:58:00
沒人敵視仲介,仲介有做事收錢應該仲介沒作事,收錢就不應該而且到現在沒有一個仲介說出6%的來源而且你們又說收6%不是常態那麼國家法律制訂接近常態才正常
作者: iammakiyo (hope)   2015-04-16 15:31:00
你覺得透過仲介跟屋主買房子,仲介都沒做事嗎?沒做事屋主為何願意降價,買方為何願意加價你說6%來源不知為何,這本來就是上限,所以不一定是6你就算改成上限是4,那也不會每個案子都收4不是嗎?那你也說說你建議的4%,來源是什麼?那請問常態是什麼?常態是你定義的嗎?那常態是10%呢?你也接受嗎?什麼叫做做事,什麼叫做不做事做不做事是屋主和買方決定,漢你無關對一些毫無理由就敵視的言論真的很反感
作者: brightest (fff)   2015-04-17 18:40:00
職業當然有貴賤 沒有專業跟門檻的行業只配拿22k 怎?改不改沒差 反正我跟屋主買的 日後我也不會給仲介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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