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cofepupu (看透真相幻化人生)
2015-04-26 23:56:00※ 引述《lawfight (.....)》之銘言:
: 常有人在說 我房子可不可以都更
: 基地怎樣的問題
: 我的問題是 假如把房子拆了 重新設計重新蓋好 不就是都更嗎??
: 除非政府有都更獎勵 例如增加容積
: 不然不就是房屋重建嗎??為何老是有人問能不能都更?
: 只要整棟的人同意 重蓋 不就好了??
提一下
今明兩年 有兩個重大政策要落日
台北市的話
老舊公寓專案30%的獎勵容積 8/1落日 換句話說
現在只要沒有在趕事業計劃中的都更案 基本上是來不及了 30%掰掰
就算現在給你送劃定 可能政府審核時間拖完就沒了或事業計畫來不及搞
PS 送事業計劃要不被駁回 還需要到達法定門檻 四個75%以上
再來就是明年的七月以後
容積移轉獎勵上限也要被砍了 印象中好像是改成20%還是30%上限
換句話說 今明兩年 會有很多建商趕著送建照跟事業計劃
提醒各位釘子戶們 今明兩年的分回條件一定會比2年後好
如果真的想繼續釘的話 可能到時候獎勵容積少了 妳們分回的只會更少而已
總而言之 建議大家目前有正在談都更的 如果已劃定通過的
趕快同意書想盡辦法湊一湊弄到四個指標75%同意門檻過 趕快衝老舊公寓專案30%獎勵
不然時間拖過8/1以後 少了30%給都審會砍 最後拿到的獎勵容積少
就會影響到最後你分回的房子坪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