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jimmy540i (Jimmy)》之銘言:
: 房子掛賣也半年了
: 但到現在連斡旋都沒有
就先找三家房仲簽一般約
然後開價部分至少砍個5%吧
再三個月還是沒有斡旋的話 就再砍
當然這是你真的想賣掉換現金的狀況
: 房子所在也在精華地區
: 最近和仲介約到了
: 看了一下收租比以前好個15%左右
: 因為本身有資金壓力
: 所以打算出租以後在賣
: 但又怕綁約1年很麻煩
: 各位會收租嗎?
要看你資金壓力到哪
如果是會跳票的那種 那其實應該是要降價賣
出租也不是就可以保證收到款項
萬一東拖西拖 打官司拿回來你票都不知道跳到哪去了
如果只是手頭比較緊 那就LP捏著 省吃儉用度寒冬囉
說穿了 你只是沒想清楚你真正要的是什麼(要賣還是要租收現金)
想要騎驢找馬 但是要出租就會有很多邊際成本
只租一年 除非你完全沒裝潢 不然一定不划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