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cka: 真的 超多馬郝任內的新大樓的獎勵空間都沒放出來 05/31 22:43
→ cka: 檢查一下有申請過獎勵空間的大樓 看有百分之多少有放出來 05/31 22:44
→ cka: 我覺得應該低於10% 05/31 22:44
推 BingLing: 馬郝真的是超爛的 搞得台灣有錢人有一堆特權 06/01 09:12
內政部函
中華民國84年10月3日
台內營字第8480450號
主 旨:檢送研商「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五十九條之二
為鼓勵建築物增設停車空間,提供公眾停車使用適用疑義」
會議紀錄,請查照。
部 長 黃昆輝
(......)
二、關於建築物鼓勵增設之停車位如何供公眾使用問題,應由所有權人
、使用人依使用管理約定為之,所有權人亦不應排除於公眾之外,
故停車空間不論由所有權人自行使用或供任何不特定人依約定之使
用,咸屬供公眾使用。
1995年做出的解釋,然後呢,2012年修掉了.....
http://www.cpami.gov.tw/chinese/index.php?option=com_content
&view=article&id=13184&Itemid=54
縮址: http://0rz.tw/zyzkL
內政部於100年6月30日發布修正「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59條
之2,及廢止84年10月3日所作有關獎勵增設停車位供公眾使用,其「所有
權人亦不應排除於公眾之外」之解釋,同時函頒「建築物增設停車空間供
公眾使用鼓勵原則」。重點包括明定給予獎勵增設之停車空間應作為營業
停車場開放供不特定公眾使用,並增訂建築設計施工編第59條之2適用至民
國101年12月31日止,及請地方政府依「建築物增設停車空間供公眾使用鼓
勵原則」檢討修正現行增設停車空間鼓勵要點。
當然,有些人是沒興趣知道真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