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soulyung (阿就阿福啊~)
2015-06-08 22:26:42小弟下午仔細的去翻了一下立法院的修正條文
條文內容連結(立法院國會圖書館)
http://npl.ly.gov.tw/do/www/newRecord
條文內容如下
http://npl.ly.gov.tw/do/www/FileViewer?id=7909
拜讀之後,發現果然落落長....
消化整理之後如下圖
http://imgur.com/lNdmNFu
只有簡單說明啦~
重購退稅、非自願性售屋...
符合農發條例免繳土地增值稅、徵收土地、公共設施保留地等,
不課徵等細項在"簡易圖"上就沒特別說明了。
成交價偏低不符時價無正當理由等等條款
或處罰條款就請自己去看囉!
如有錯誤歡迎指正喔!! 感謝!!!
原圖有誤以修正、歡迎分享轉載~^_^~
原圖檔有誤 已修正囉
新圖連結
http://imgur.com/lNdmNFu
2014/1/2後取得 出售時 持有滿兩年用舊制 持有未滿兩年 用新制
2015/12/31前購屋才有以上優勢
2016/01/01後購屋全部改用新制 只要有獲利都要課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