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touchBB (CK)
2015-06-28 13:02:36老屋換新屋
房價又可以漲
公寓沒電梯變有電梯
都更聽起來都是好事阿
為什麼一堆屋主不想都更??
作者:
byte (byte)
2015-06-28 13:04:00人人想拿三億拜王家跟職業學生 台北丁子戶大勝利
作者: wei5566 2015-06-28 13:06:00
就是想到拿更多啊
都更是好事 但都更後室內坪數變小 可能要補差額 以現在炒房的價格來說不一定便宜
都更後 補差價 付管理費 格局重改 都更中 租房的不方便
如果你原本有30坪+20坪前後增建或頂樓增建。都更後室內剩25坪,從50變25, 你會同意嗎是很自私沒錯,不過屋主本來就是追求自身利益
現在最難搞就是一樓和頂樓。一樓頂樓往往最多增建,使用坪數超級大二樓也可能因為一樓增建多個露臺甚至繼續蓋只要任何一戶有增建,就很可能不願意都更其他的搬家租屋管理費....都還是小事。和違建的使用面積在都更後少一半是最大難題。要補天價才能再買到同樣大的合法面積就算房價沒有炒房,有增建的也不會想同意
作者:
HSTim (科科)
2015-06-28 13:37:00店面最難搞 老公寓的坪數效益太高 而新店面對店家也沒價值精華地區的店面 誰管你屋齡1年還是50年 使用坪數才重要
作者:
F93935 (帥氣å°æ›¸ç”Ÿ)
2015-06-28 13:48:00靠, 不考慮坪數建商換什麼? 你願意砸那麼多錢在不確定的地方嗎?
作者:
F93935 (帥氣å°æ›¸ç”Ÿ)
2015-06-28 14:16:00光看台南 政府操作的南鐵東移就抗爭一堆了 何況民辦的都更
作者:
mrcat (貓先生)
2015-06-28 14:17:00所謂房屋增值空間太難以掌握了,坪數比較實際看得到
中古和新屋價頂多差十幾萬,房子會貶值,坪數才是真的
作者: deca6561 2015-06-28 14:39:00
因為住不起,光新增加的管理費和稅金就讓人吃不消。
作者:
kimccccc (陳泰泰泰泰泰泰泰泰泰泰)
2015-06-28 14:57:00你想得太簡單了,如果總價就能誘惑人心怎麼這麼難推呢?
自住都不夠了,增值除非賣掉被洗到外圍再買否則沒法彌補空間的損失。
作者:
kimccccc (陳泰泰泰泰泰泰泰泰泰泰)
2015-06-28 14:58:00假設你家有5口人 150坪扣除必要衛浴客廳廚房停車剩餘5房要你只剩 25坪 一樣的人口你只有這間房子你要怎麼讓大家都住得舒適安穩比較重要,還是你能賣多少比較重要?
若三房變2房甚至1+1....就算賺錢也很多人不願意尤其是有頂加增建的,很可能6房變2房,怎住阿?其他管理費反而是小事。
作者:
winth (子夜)
2015-06-28 15:04:00你是要自住又不是要賣的,增值又如何?好不好住才是重點。
真想賣掉也不用參加都更了,高價賣給建商就好只是要再買到夠大,一定是洗到更遠郊區去
作者:
Leika (裁作短歌行)
2015-06-28 15:14:00要屋主補差額 就很難都更 很多住戶是真的沒錢順利的都更 就是至少要給屋主 同樣的房數 才有誘因很多屋主也知道你說的道理 要靠都更撈錢也很難了...無非就是圖個更新而已...但問題是建商也很貪 都想佔屋主便宜 誰想貼錢又縮水呢?
建商其實佔便宜不多,真正貪的是屋主。所以認真玩都更的建商不多,寧可砸錢標地
作者:
kage01 (嗯)
2015-06-28 16:24:00自住的變小不好住
作者:
casko (^(oo)^)
2015-06-28 17:08:00我貼的案例 參加合建的20坪地上權房子無土地 分得權狀30坪+平面車位 那戶釘子土地被分割排除了 建照今年應該可拿到
1樓就算沒土地也會要很多。因為店面價值趟著也能是收錢的店面往往是最反對都更的因為幾乎不可能再換成新店面。(建敝率限制)你等於殺了他的生金蛋的雞,給它加倍雞肉也不肯
樓上說貪的建商不多???都更建商賺超大好不好 蓋房子成本超低
好賺怎麼不自己賺...成本不只是營造。事實就是大部分建商不想碰都更。你10個案成不了一個,其他9件失敗也是成本好賺早就大家搶著自己辦都更了。
作者:
ceca (生活藝術大師 N)
2015-06-28 18:11:00不要都更就好了,反正我門在台北的也是透店..XD透天優勢,爛掉了自己花錢整一整就好.哀,都甚麼更阿,整排古跡不就還可以保留台灣文化..古蹟哩,怎麼可以隨便亂拆....
作者:
moocow (void)
2015-06-28 21:33:00建商貪的不多 那我碰到聽到的都是..?還事實上 建商不想碰都更哩 kuma是活在哪個台北市?
作者:
ceca (生活藝術大師 N)
2015-06-28 21:36:00你聽的到的都是所謂的"正義人士"在幻想他的正義..XD不相信你自己去辦都更就知道..本來照法令走甚麼80%住戶同意就可以督更.到後面還不是全都不照規定來...台灣最厲害的一點就是,是法律為無物...XD
作者:
moocow (void)
2015-06-28 21:42:00我自己親身碰到的拉 還偽造文書
代辦強拆已經名存實亡,政府是無限期延後拆除法律也沒講多久得拆,就拖到雙方合意再拆啊幹,這哪門子強拆很多都更案嗎? 北市事業計劃與權利變換均核定案件 2012年7件 2013年13 件 2013年8件....而同時北市有45萬戶老宅,都更根本九牛半毛給你500年也都更不完。
作者: saplpa (adidas) 2015-06-29 14:54:00
釘子戶最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