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屋主不想都更原因?

作者: ccckkk (躺著也中槍)   2015-06-29 15:50:44
一坪換一坪就只是個政見口號
不要想太多
很好申請的話,這些年就不會只有這幾件 通過了
給不給容積都是政府審議 跟建商地主無關
這個專案的邏輯本來就很怪 反正也要截止了就不要再信了
但這四年有多住戶因為這句話案子卡住
隨便一個跟建築相關的人 跑來找你聊
就說你家老舊公寓獎勵可以50%都更又50%
這四年來一堆案子都因為這句話每個人都想的太多
對都更有興趣的可以自己去找資料
了解一下你家的都市計畫 容積 建蔽率
還有可以申請的獎勵容積有那些 不要被政治口號還有新聞標題影響
說白了,如果你的原容積加獎勵容積都想全數分回又不出錢來蓋新房子
那蓋房子的錢要建商 營造廠 還是政府來送?同樣管理費跟公設也是一樣
版上有很多大大說過蓋房子成本的故事了 這邊就不多講
現在住戶想自己做也很簡單 推自力更新的公司一堆
不了解的就去問看看 就這麼簡單
至於釘子戶 有90%跟錢沒有關係
作者: BlueSatan (...￾  )   2015-06-29 18:47:00
我不覺得1坪換1坪只是政見口號,每個都更得案子都不同也許有很好的條件,1坪換1坪換完後建商還是有賺頭的case重點不是只說要建商免費幫你花錢重蓋很扯..有時候換各角度想,也許本來100戶都更後變200戶哪多出來的100戶不就是給建商蓋房子的錢嗎?又不是無償所以我覺得要看都更的case才能判斷1坪換1坪是否合理起碼政否有觀察到這個人性的需求跟誘因至於法規又另外一回事了,但無論如何法律也不能泯滅人性
作者: ccckkk (躺著也中槍)   2015-06-29 19:22:00
就看幾件通過就知道這句話是不是口號法規把容積獎勵名目都弄死了,哪裡來考量人性200戶建商分100戶,住戶只有簽分回50%?臺北市市區有這條件?
作者: moocow (void)   2015-06-29 19:52:00
1F:是因為法規本來就無法達成 只是郝開後門才能1:1
作者: kuma660224 (kuma660224)   2015-06-29 20:17:00
好笑是開了後門,結果也沒有比較好談成成功達到事業權變的案子仍是個位數。因為大家以為沒有1換1再送公設送車位就是黑心。給的容積上限增加,但居民胃口也跟著調整了。我看還是靠地震比較快。
作者: pauljet (噴射機)   2015-06-29 20:33:00
地主自己做啦 不要被建商剝削了 自辦都更不難呀
作者: kuma660224 (kuma660224)   2015-06-29 20:47:00
是不難,只要地主有共識肯"拿錢出來"規劃...難的不是都更申請,而是要大家像建商一樣出錢。雖然容積自己賺,可以把多的戶數賣掉,都更費用最後會賺回來。實際執行根本沒人想配合,搞不定。
作者: ccckkk (躺著也中槍)   2015-06-29 21:50:00
說真的不難啊,只是要地主土地屬性相同,又有共識肯一起貸款,再付點管理費跟利息,怎麼賺都是地主的這模式最容易成功就地震或海砂屋,然後地主不要多到像新隆社區那麼多。當然坊間協助自辦的公司程度落差很大,有興趣可先了解自己家土地都市計畫,了解更新可行性。有些土地真的是神仙難救
作者: shonbn   2015-06-29 22:06:00
不難 那自辦應該成功案例不少囉要了解怎麼辦太簡單了 市政府一堆文宣簡報不知道怎樣是神仙難救 40戶4層樓公寓連棟一樣店面卡死
作者: kuma660224 (kuma660224)   2015-06-29 22:31:00
只要一樓有店面有增建,那堆文宣都是垃圾因為使用坪數可能是合法坪數一倍。1坪換3坪再來談。
作者: ccckkk (躺著也中槍)   2015-06-29 23:01:00
我說啦地主土地屬性要先相同,一人一棟透天,或是持分全倒大樓
作者: kuma660224 (kuma660224)   2015-06-29 23:04:00
那....那種太難找了。透天也是有人自住,有人租人當店面...都更後由於建敝率大減(都市計畫規定的)1樓店面會變很少很小。偏偏台灣老房超愛搞住家兼店面...一眼看過去,就覺得都更已死。不管自辦或民辦
作者: shonbn   2015-06-29 23:45:00
一人一棟透天/持分全倒大樓 那跟都市更新有啥關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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