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emna (11)》之銘言:
: ※ 引述《blpac (blpac)》之銘言:
: 看完了這系列文章
: 我發現我家跟drunksword大大碰到了一樣的狀況!
: 就是大多數建商(或者是都更掮客)一貫的伎倆(SOP)
: 建商一開始來談的時候
: 坦白說就是用詐騙的手法
: 先跟地主用說
: 1.同意書蓋下去就可以免費舊換新,還免費補貼租金等等
: (但羊毛出在羊身上,天底下怎麼可能有這麼好的事!?)
: 2.同意書印章蓋下去就有錢可以領(我家這邊據說是5萬?)
: 因小弟所住的地方
: 在新北市屬於老舊公寓(就是現在台北一堆的那種4層樓公寓)
: 整區住著一堆不識字的老人、或中下、下下階層的工作者
: 所以就這樣被建商騙了一堆
: 更慘的是
: 在未達法定門檻時
: 有些同意戶不僅同時簽了概要、同意書
: 連信託合約也一起簽了下去
: 房子整個被設定 連想退出都無法!
: 現在這案子已經這樣剛好過了80%
: 目前在都審會進行中
: 整個事業計畫也都已經明載了
: 所有的費用(建材、人事、管銷、租金補貼等)
: 幾乎都要跟地主共同負擔
: 且共同負擔比高達55%!
: 整個設計預估的容積獎勵
: 在建商完美的設計書裡
: 也是幾乎規劃成建商全拿
: 而那些簽下同意書的人
: 因知識水平不高
: 看到文字密密麻麻的東西就無法再看下去了
: 或者根本不識字
: 依舊認為建商是來做善事
: 幫他們免費舊換新的
: (還有人天真的認為 自己可以免費1戶換2戶!
: 還認為自己簽了完美的私約!
什麼叫做共同負擔
這本來就是建商先支付 之後再從地主應分配價值中扣除的支出
憑什麼你認為可以不用付出任何代價就換到全新的房子?
如果你覺得建商在工程、管理這些費用裡面灌水
請參考 "都市更新及權利變換計畫內有關費用提列總表"
裡面有訂定了各項支出的計算方式
這也都更審會審查的項目
政府已經幫你把關了
這其中建商當然還是有它能夠獲利的空間
不然你覺得建商做一個都更案只靠風險管理費能活嗎?
不過絕對不是你想像的漫天喊價
你說共同負擔比例55%
但其實這個比例意義並不大
共同負擔比例=共同負擔總額 / 更新後總價值 * 100%
共同負擔就像上面說的 是有一個標準的
所以越低的比例並不代表地主能分越多
有時候是建商在估價時用比較高的結果來計算更新後價值
而且說穿了
這些都是在送審時給委員看的報告
並沒有太大的意義
只是要顯示這個案子符合規定而已
總而言之
建商用一些技倆來誘使地主簽合約確實不好
但假設如果今天有個機會讓你能在兩三年內
原本價值800萬的房子變成1500萬
一個短時間內能讓資產將近翻倍的機會擺在眼前
卻不願多花點時間自己去了解
能夠怪誰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