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一個朋友
在591上面刊登房屋自售
其中有一天接到一通奇怪的電話
來自某知名品牌直營店的某分店
來電顯示的電話也是該分店無誤
電話中的一頭就表明來意
說他有客戶要簽委託
我朋友就說他沒有要簽給仲介賣
業務盧了老半天.......
於是不久後就在591上面留言
說售屋不簽委託給仲介進行銷售是違法的行為
希望能夠簽委託給他
我朋友就在問我有違法???
我說沒有壓
不簽委託給仲介並無不法
有高手可以解答一下嗎???
哪時候法律有規定房子要賣要簽委託給仲介賣,不然是違法的???
哪時候修法了我怎麼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