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專任委託契約書上的委託期間若未填寫那期限是仲介公司說的算嗎?
友人去年10月多把房屋掛給朋友做業績,所以價錢寫的高了點,契約書因為不是真心要賣
可能也沒看清楚而且相信朋友,但口頭上也問了仲介不賣也行吧,對方說可以不賣
今年1月仲介來告知屋主他的價格太高了,拿出實價登錄說服屋主把價格改低,而且屋主
竟然還忘了是填了多少
友人的房屋是自住,可賣但前提賣的價錢要能讓他找到且買的起他能接受的房子,本來的
房屋其實也住的很好,只是地點郊區房價也許不高,賣了實在難找到差不多的房子
仲介最近帶人看房,對方很喜歡,中間也談了價錢但屋主不接受,後來屋主說不要賣了,
仲介告知可以,隔天卻立刻通知買家出價達底房子成交了也收了訂金,一時間房子被莫名
賣掉屋主非常傻眼,等他翻出委託契約書上的期限沒有填上,請問這樣還有效嗎?還是沒
填就公司說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