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人頭都更 瓏山林是累犯

作者: fullcharge (電力全滿)   2015-07-22 10:36:08
內文:
人頭都更 瓏山林是累犯
2015年07月21日 04:09 蕭博文/台北報導
瓏山林企業、瓏山林建築經理公司為求推動士林區、南港區、信義區3處都市更新案,將
土地假贈與或賣予74名人頭,力拚跨過都更門檻。台北地檢署昨依偽造文書罪起訴瓏山林
建經負責人蔡孝宜、顧問王台生,及瓏山林企業主管吳明清、鄭文婷等4人,74名人頭則
獲緩起訴1年,每人須繳交國庫30至35萬元不等。
主導4人 提起公訴
聯邦集團創辦人林榮三么兒、瓏山林建設董事長林鴻堯,2012年間為開發士林官邸旁近千
坪精華土地,利用土地法立法漏洞,將名下土地切割成iPhone5大小,假贈與13名人頭牟
取暴利,被依偽造文書罪判刑4月確定,法院還因此遭批輕判。
林鴻堯在士林案中與13名人頭遭起訴判刑,北檢擴大追查發現,士林案的13名人頭另涉及
南港區、信義區的都更假贈與案。
檢方指出,瓏山林建經公司,2011年計畫開發信義區永吉段一段等146筆土地,但掌握的
土地、建物所有權人同意未過半數,顧問王台生遂向蔡孝宜建議以假贈與方式分割土地,
將同意人數提升至超過半數,隨後透過瓏山林企業行政業務助理鄭文婷找來71名人頭,成
功搶過都更同意門檻。
74人頭 罰錢緩訴
另方面,瓏山林企業,2011年則鎖定推動南港玉成段三段17筆土地進行都更,由業務部主
管吳明清與72名人頭進行假贈與,同年底向北市府聲請都更但未核准。
檢察官考量,蔡孝宜等4人主導假贈與案不宜輕縱,因此直接提起公訴,而74名人頭多為
瓏山林員工親友且均認罪,但若都更通過可獲分配利益,因此處分緩起訴,其中31人需繳
交30萬元緩起訴處分金,另43人則得繳交35萬元處分金。(中國時報)
連結:
http://goo.gl/054gy1
其他:
判這麼輕,如果有機會還是會繼續這麼搞吧!?
作者: misson (綠色九層)   2015-07-22 10:46:00
中時咬豬油而已,不意外
作者: glayandbz (等愛的獅子)   2015-07-22 10:46:00
罰金好便宜
作者: kuma660224 (kuma660224)   2015-07-22 10:51:00
這舊聞了,快選舉又翻起來炒作
作者: fullcharge (電力全滿)   2015-07-22 10:53:00
哪舊聞? 7/21 熱呼呼的新聞稿~
作者: kuma660224 (kuma660224)   2015-07-22 10:54:00
以前都更制度剛推行是邊穿衣邊改衣。一度只看人數不管持分,訂這法規的政府有夠蠢。人頭都更現在已經不行了。
作者: bmthu (Dio)   2015-07-22 10:57:00
罰的不痛不癢
作者: violetking (夢想就在前方(♂))   2015-07-22 11:06:00
明年就過關了
作者: r585741 (鶖紅陌夏挽風曲)   2015-07-22 11:09:00
司法不公政治迫害法院黑箱
作者: cka   2015-07-22 11:35:00
葉國一被罰10億..聯邦被罰太輕了根本不成比例
作者: infinitie (經濟狀況清寒)   2015-07-22 11:36:00
林榮三他兒子似乎真的很惡劣
作者: HarryHTC (Harry)   2015-07-22 12:29:00
本人似乎也沒好到那去
作者: epenpal (.....)   2015-07-22 12:52:00
自由會報嗎?
作者: infinitie (經濟狀況清寒)   2015-07-22 13:19:00
自由沒看到
作者: stockAI (92共識.中國自婊)   2015-07-22 13:32:00
髒事做盡的家族
作者: shonbn   2015-07-22 16:26:00
葉國一是自願繳獲利吧
作者: BlueSatan (...￾  )   2015-07-22 20:57:00
原Po你應該知道林榮三是誰吧?也該知道他是什麼顏色吧??
作者: seanpan0726 (Sean)   2015-07-22 22:07:00
媒體、金控、建商,哇,佔盡國人便宜,三X幫,讚!
作者: kuma660224 (kuma660224)   2015-07-23 10:09:00
某人不是說顏色對就沒事,有事都是因顏色不對...司法單位又不是八卦鄉民,該辦就辦。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