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去年七月賣了房子
今天仲介打來說牆壁有滲水要我們修
那間房子我們是在2007買的~
買時有簡單裝潢發現牆壁有壁癌
請師傅來看,說是從外牆滲水,裡面做防水也不能治本
所以就把比較爛的地方挖掉,披土做防水油漆後就沒管了
要賣屋前半年有再油漆,但也都沒有滲水
所以合約上的屋況我們是勾沒有漏水
請問這樣我們需要負責維修問題嗎?
(如果能修我們當初買屋也會修,但是大樓說外牆不能動)
仲介說五年內我們都要負責
請問是真的嗎?
另外有看到一點是如果買家發現要在半年內說
他們當初有切割那面牆做窗戶
如果那時有漏水應該就會發現牆壁內是濕的
但是那時並沒有這樣的問題
我可以根據這點主張交屋時並沒有漏水嗎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