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好,近日因為太想購屋
很快速的就簽了一間預售屋
但因為後來仔細思考覺得日後貸款即便成功,也會負擔不了
目前僅付小訂10萬,簽約金未給
但是合約書已經簽名且蓋章了
請問還有辦法取消合約嗎!?
作者: weiting0828y (weiting) 2015-07-29 22:21:00
買房還可以這麼衝動...陪10萬吧@@
作者:
dans (Go for the eye)
2015-07-29 22:23:00先裝死說不買了 誠意的賠個幾千塊要他們重做合約書建商代銷通常只會"口頭恐嚇"要沒收 實際上都能拗一下可賠到總價15%,但不得超過已付價款的金額你就不要當成是"解約" 說成是「重做合約」
請問不得收超過已付價款的金額有哪邊明文規定嗎?我怕代銷公司不認,說合約沒寫…懇請幫忙…
作者:
dans (Go for the eye)
2015-07-29 23:48:00「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24條4款法源依據在消保法16、17條 不過你暫時不要記這麼多
傻傻的 十萬要的回來啦 去吵不要孬孬弱弱的 還在版上問就直接去吵 管什麼法律狗屁每天去接待中心吵 十萬馬上奉還叫你滾
作者:
G8MO (永慶 房地產工程師 八毛)
2015-07-30 09:36:00紅得明顯!! 審閱期不可能放棄的!就算你簽了還是有審閱期不然妳就跟代銷說要請消保官處理!!^.^ 我協助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