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晚安~
準備要下握了,印好不動產購買意願書回家詳閱,因為第一次買房,不知道這份斡旋書有
沒有建議修正的地方?
http://i.imgur.com/to8tW2i.jpg
http://i.imgur.com/5ii5OVc.jpg
http://i.imgur.com/NXqkM3N.jpg
我有3個問題,想請教版友:
1.我查了台北市不動產仲介經紀公會提供的範本,多了「若賣方於不動產設定有抵押權時
,買方得於前款支付之價款中抵銷賣方設定抵押權所擔保之債權、利息、違約金之金額,
抵押權之債權利息、違約金之金額合計超過買方交付之價款時,賣方應付返還之責任」,
這條並未記載在我這份斡旋書,少了這條款是否會有風險?需要再加上去嗎?
2.我這份斡旋書已經將付款條件都定型化了,簽約款、備證款、完稅款都是總價10%、尾
款是總價70%~那是不是代表我要貸7成@@可是我想貸8成,還是我誤會這段文字的意思了
,這部分我不是很明白…
3.服務報酬支付是在簽訂不動產買賣契約時支付,有必要要求像永慶一樣可分二階段支付
(簽約付一次,交屋付尾款)嗎?會不會簽約時一次付清仲介費,之後有問題就不理人了?
以上是買房菜鳥的問題,不曉得除此以外,這份契約還有什麼地方建議調整?
謝謝各位@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