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出售非本人設籍房產 要課奢侈稅

作者: fytnship (<( ̄︶ ̄)>)   2015-09-08 15:24:59
內文:
出售非本人設籍房產 要課奢侈稅
2015年09月08日 04:10 記者林淑慧/台北報導
出售非本人設籍房產 要課奢侈稅
http://img.chinatimes.com/newsphoto/2015-09-08/clipping/656/a16a00_t_01_02.jpg
奢侈稅排除條款及地價稅適用條件
出售持有未滿2年之自住房地,如僅父母設籍,仍會被課奢侈稅。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
,奢侈稅雖有排除條款,但必須符合自住、無出租、無營業、遷入戶籍等4項條件,且戶
籍登記對象只限所有權人、配偶或未成年直系親屬,才不用繳納奢侈稅。
國稅局官員表示,部分民眾誤以為只要出售「自用住宅」,就可免課奢侈稅,但必須符合
本人、配偶及未成年直系親屬,名下僅有一戶房屋,戶籍登記並不包括所有權人或配偶的
父母、祖父母等直系尊親屬,請民眾特別留意。
南區國稅局查核轄區內不動產交易案件時發現,甲君以665萬元出售未滿2年的不動產,卻
未辦竣戶籍登記,也未依規定報繳奢侈稅,被國稅局補稅帶罰;甲君不服提出行政訴訟,
主張已將母親戶籍遷入,符合自用住宅規定,應可適用奢侈稅排除條款,都被駁回。
國稅局官員表示,常有民眾出售2年內自住房地時,誤信代書或仲介業者建議,以為只要
出售房屋有自住事實,或是有直系尊親屬設籍 ,即可免報奢侈稅,卻因為忽略了自己也
要在該屋設籍而功虧一匱。
稅官說,依據稅法規定,地價稅適用自用住宅優惠稅率的條件,只要直系尊親屬、子女、
納稅義務人與配偶,任一位辦理戶籍登記即可,但奢侈稅的規定不同,必須是納稅義務人
本人設籍,而且本人、配偶及未成年直系親屬,名下僅有1戶房屋,才能豁免。
官員強調,排除課徵奢侈稅的自用住宅,必須符合:名下僅有1屋、自住、無出租且無營
業、辦妥戶籍登記等4大要件,缺一不可,出售時不論持有年限長短,都不必擔心負擔10
%或15%的奢侈稅。(工商時報)
連結: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50908000143-260205
其他:
未來房地合一自住認定也將一致
必須符合自住、無出租、無營業、遷入戶籍等4項條件
文中此例 如以其父母(名下無房產)任一登記為持有人就沒問題
作者: twelvethflor (渴了)   2015-09-08 15:38:00
太嫩太嫩 這樣都躲不掉 也想跟人家炒房
作者: gobby3958 (狗鼻)   2015-09-08 16:01:00
只要有戶籍也要有入住吧!不然也會課吧?
作者: Anda (加油)   2015-09-08 17:06:00
之前聽過一個案例,屋主買預售屋,購買日2012/5,中間有牽戶籍過去,但與新買方簽約完成交屋是2014/4,後來沒被扣到奢侈稅,這是對的嗎?
作者: dans (Go for the eye)   2015-09-08 17:44:00
聽起來滿合理的 工地也不是不能住人
作者: matsui55 (盡其在我)   2015-09-08 17:51:00
預售屋是權利交易不是不動產交易才沒課吧
作者: k0939770752 (一歲一個月!棒棒)   2015-09-08 20:45:00
預售屋是財產交易所得稅 併入所得計算的
作者: ntoufatman (胖俠)   2015-09-08 23:33:00
本來就沒寫到父母,法條要看清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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