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bobom (wo)》之銘言:
: 【鄭婷方、王家俊╱台北報導】內政部新版「不動產說明書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今上
: 路,即日起賣屋須強制記載是否為凶宅,並須載明周邊三百公尺內是否有變電所、高壓電
: 塔、寺廟、殯儀館、公墓、瓦斯行等嫌惡設施;另新增不得記載房價上漲空間或預測房價
: 上漲,避免業者哄抬。若未按規定登錄,將依法開罰業者三萬到十五萬元。
: 台灣房屋大直特許加盟店區經理陳泰源認為,許多新增項目像是房屋鋼筋裸露等,感覺房
: 仲變政府的免費稽查人員,出問題還要被罰錢,「像夾層只要沒權狀登記,就是違法,那
: 我們要逼屋主寫合法還是非法?山坡地是政府要查證的,結果變成房仲責任。」住商不動
: 產企研室主任徐佳馨表示,政府新政仲介盡量配合。
: http://m.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51001/36809506/
一個重點是凶宅,另個重點就是增建、加建的敘明
新版的不動產說明書規範了,必須於建物標示區塊敘明
未辦理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的違建、增建、加建部分
(一般所常見的違建就是這裡的增建、加建)
這條文乍看之下對市場看來是沒什麼影響,實際上可深遠的
就類似之前北市府要求的無違建證明
要過戶都還是可以過戶
但就是被標籤化了
以後有沒有違建,稽查官員調個說明書出來就知道了
當然違建百百種,全台違建戶上百萬戶防不慎防抓不慎抓
有投投一定會說抓不到的啦
那可以說沒錯,也可以說想的太天真
如果你的違建是老舊公寓(頂增例外),外推陽台或加個鋁窗
那肯定不會優先被稽查到
但若你的房子是可以蓋夾層偷雞的挑高物件
或者是違規使用的使用類別(事務所、工業住宅)
這種比較少數又相較嚴重的違規使用類型
那我看可就GG了
像新莊一堆這種違規使用建物
什麼工廠蓋廁所,商辦蓋廁所的,以後通通都要被貼標籤了
哪天國稅局、城鄉局心血來潮要掃蕩違規
從不動產說明書開始稽查、開始撈就一堆人哭哭了
說不定以後就會看到賣房子前要先拆廁所
拆完廁所再來填寫不動產說明書再賣房子
等房屋過戶給下一手,才能再二工廁所才能使用
我看投投這樣搞下去肯定會往生
不然就是不要隔廁所裸賣
不過沒廁所誰要買你事務所、工廠
想一想還是拆廁所比較實在....
不過這個政策也讓我想到了一個新的商機
我決定在這些違建大社區裡面搞一間裝潢公司
以後社區要賣要拆廁所,都來找我
下一個買方要蓋廁所,還是來找我
這個裝潢公司就叫AAron裝潢公司
第一個A是Amax
第二個A是A-one
第三個ron是圓的意思,也就是園立方
新莊會成為我的創業發跡點
以後我就是新莊的拆廁所大王了哈哈哈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