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請教房地合一稅的問題…

作者: mrschiu (布萊恩的老婆)   2015-10-02 23:28:14
朋友家在台北市有一間祖先留下來的店面…
最近長輩住院(還不知道何時往生)…
他們在問一個房地合一稅的問題…
因為他們家一直都是在賣吃的…算是老店…生意也不算好…
只是店是自己的所以日子過得去…
小孩子也都有比買吃的舒服的職業賣吃的錢就剛好養活夫妻兩…
房地合一稅是有提到如果是自住六年以上稅率最優惠…
這樣子他們家是不是乾脆繼承之後店面乾脆收起來等六年後賣掉…
拿現金出來養老…會比現在每個月賺幾萬塊錢到時候賣錢得到比較多錢?…
請問有沒有相關試算公式呢?…謝謝…
作者: simonown (白羊與蛾)   2015-10-02 23:29:00
取得日2015/12/31前且持有超過兩年 適用舊制房屋所得稅但如果繼承行為在2016/1/1後發生 還是適用新制房地合一但持有年期可以把被繼承人持有的時間合併計算如果超過10年也只有15% 跟自用10%差不多 但自用還多一個400萬免稅額另外其時也要考慮六年後有漲才會課到稅 如果沒漲根本不用煩惱房地合一稅
作者: ceca (生活藝術大師 ￾ N)   2015-10-02 23:35:00
幹嘛不把店面租出去要賣掉?
作者: mrschiu (布萊恩的老婆)   2015-10-02 23:42:00
聽說商圈沒落租金很少…如果被課幾十趴稅金就白搭了…他們小孩也沒意願…
作者: smiledoremi (Doremi)   2015-10-03 00:57:00
建議不要用繼承改用買賣喔!
作者: Achillies (Achillies)   2015-10-03 16:56:00
繼承的時價依目前的遺贈稅法是用繼承時的"現值",很低約市價2成內,等你日後要賣是用房地合一,稅基是實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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