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請高手幫忙試算稅率

作者: awei1008 (雨過天晴阿%)   2015-10-21 10:42:29
事情是這樣的,小弟在去年向投資客以1480萬元購買了間預售屋(投資客購入價為1280萬)
預計105年6月交屋,原本是計畫買來自住的,後來因若干原因打算在交屋後即售出,最近
接到建商的來信,詢問是否要在今年年底前辦理所有權轉移,因為這將攸關售出時將適用
舊制奢侈稅或新制房地合一稅,想請教各位大大,哪一種稅制會比較有利呢?
作者: luker1375   2015-10-21 10:47:00
會不會有第三種選擇??直接違約...說不定是最省的選擇持有不到兩年出售 也算新制房地合一 沒錯的話交屋日期沒延遲的話,看似只有一種選擇新制房地合一 只針對獲利的部分課稅 持有1年內課45%
作者: twelvethflor (渴了)   2015-10-21 11:21:00
新制房地合一 虧錢的話不用繳稅
作者: lai517 (:))   2015-10-22 22:17:00
舊制 若賠錢也可以報財產交易損失以你的狀況 若在104年登記完成 105年持有未滿兩年賣出仍舊是採用新制的房地合一稅。可以選擇的話 還是選今年登記完成較佳 進可攻 退可守除非你這房子可以住滿六年 符合房地合一的自住扣抵否則我想不到使用新制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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