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專約到期轉交另一家委託

作者: ParkbohnIV (......)   2015-10-29 05:11:58
直覺是 FAQ 但沒查到,上來問一下,不妥我再自刪。
友人(賣方)最近售屋臨時有疑問,但註冊 ID 發文來不及託小弟代問,願意解惑
的再請看完。
(想接手的仲介勿擾,賣方口袋已有名單,恕我無法轉信。單純熱心解惑的無論仲介
與否,小弟在此先代表感謝。我相信仲介裡還是有好人,我自己也碰過一兩位,當
然不實的也有碰過。)
賣方有屋委託仲介 A銷售,可能聽信一些話術,七月底給簽專任約。為期三月,過
幾天就到期。
但她在合約審閱期後才注意到裡面某項條款:「賣方於委託期間屆滿後三個月內與
仲介方曾媒介交易人或其配偶、三等親內親屬成交者,仍應支付仲介委託銷售總價
百分之六。」,前幾天打來問我怎麼回事。
我後來替她上網查詢,這條似乎是為了避免拖過成交期限 「自行買賣、省仲介費」
的漏洞防堵罰則?
(哪家那麼貪心?一般不都二等親?我當初委託是簽一般約沒這條,看到嚇一跳。)
這位朋友她基於在外地工作關係,原則上無法自售房屋(一般約大家搞破壞她更心
神不寧)。她當初聽信仲介 A 在看屋時表明此物件有十足把握以 600 萬售出!但
簽下委託後帶看回報積極度大幅下降。有時打電話沒接,或隔十天八天回覆,目前
最高出價 450,遠低於她的底價。
她現在心灰意冷,想說合約期滿換個仲介試試看(同事有介紹),當然仲介 A也示
意希望能再多給點時間,畢竟市況慘淡,他一定會努力強推。
後來在她得知這項條文後,試探性地詢問仲介 A,是否合約結束期間三個月她最好
不要有任何動作時,仲介 A的回答是:「是啊!合約裡有一條喔,三個月內妳賣掉
的話,如果買主或親友是我帶看過的,妳都要賠我們費用喔!」
我查了一下,這點似乎是針對專約到期屋主「自售」踩到仲介 A 帶看名單的線。
(這地雷埋得不小哩!三等親?上法院如何舉證?)
那萬一委託結束中間接到疑似要買屋的電話怎麼辦?
仲介 A的回答是:「X 小姐我向您報告!最好的處理方式,您只要接到「任何」疑
似買方的電話,第一時間就是立即跟我們聯絡回報!我們XX房屋既誠信、又公正!
一定審慎處理,絕對讓您有最滿意的結果 balabala!」(怎辦?肚子好痛!)
問題很單純,賣方懷疑仲介 A只是想騙委託賺扣打但後續帶看不積極、想說合約期
滿改託仲介 B,這點她總有選擇自由吧?而且她無意省下仲介費用,單純就是不滿
意仲介 A談判能力。姑且不論仲介 B接手結果會如何?更差她可能就認了。如果是
這樣,她是否有權去跟 A要帶看名單以自保(不然我怎麼知道來電的是不是你們名
單裡的人)?何況 A的帶看名單出價都這麼差,B 若要成交恐怕根本也用不到吧?
如果 A 不給,她是否有權撇清?上述條款是否還適用?
據我的理解,若案件交手到 B 中,後續就是兩家仲介的事了吧? 但我不敢十分確
定所以上來請教,感謝!^^
(專約也太強大了!一表三千里,搞不好全台灣的人仲介 A 都可以聲稱帶看過。 若
真如此,帶看名單似乎也沒什麼用?一切仲介 A說了算?)
※ 編輯: ParkbohnIV (123.192.227.229), 10/29/2015 05:12:49
作者: hufa253 (分水嶺)   2015-10-29 05:30:00
安啦 舉證之所在 敗訴之所在 他要先舉證那是她客戶
作者: szngold (查莫洛敏敏)   2015-10-29 09:23:00
到時有意見就找消保官,曾經遇過類似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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