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請求專業建議

作者: gtguy ( )   2015-10-29 21:02:59
有兩個朋友A跟B合夥一年前出錢買房投資
地點新北 價格大概一千五上下
本來房子在A名下 不料今年房價凍結 無法獲利了結
其中一人提議
A用兩千的價格(確認能貸到)表面上賣給B
這樣好處是
1.可以有多的現金能運用(暫時不管怎麼分配)。
2.雖然會有多一次交易成本,但今年內還可以用舊制(公告地價)課交易稅。
3.之後賣出的時候實價登錄金額就是兩千,比較好賣,
只要價格低於兩千相當於賠錢賣,可以節稅。
想請問大家的就是,這樣對於A跟B分別來說,風險有哪些呢?
是誰會承擔比較大的風險呢?
作者: g8330330 (負債700萬)   2015-10-29 22:37:00
真阿Q 蒙著頭自創行情嗎
作者: planta (小盆栽)   2015-10-29 22:57:00
鑑價有2千!沒有的話......一點用也沒有
作者: pds1 (莫對惡人慈悲)   2015-10-29 22:58:00
如果鑑價有兩千 怎會賣不掉
作者: hitsay (國小生)   2015-10-29 23:07:00
賣2000,先繳200奢侈稅,用就跟說了後面的就不
作者: kusomanfcu (POE yea)   2015-10-29 23:42:00
先找銀行估價
作者: disa26118 (東橋王)   2015-10-29 23:48:00
第三點把買方都當盤子
作者: landagent (帥過頭)   2015-10-30 00:34:00
明年無奢侈稅再轉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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