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銀行貸款合約中的債權保障條款,內容概述:「擔保物價值減少不敷擔保債權,經貴行
通知或催告仍不補正時,全部債務回溯自該事件發生時視為到期,貴行得逕向立約人
及保證人請求連帶清償全部債務之本息。」
2.銀行的系統及人力很難就已撥貸的房貸案重新鑑價,去看房貸戶的房屋押值夠不夠涵
蓋債權,房貸通常撥貸後不會再進行鑑價。
3.對一般正常繳納本息而言,在房價下跌時不用擔心此條款, 原因是當初貸款是房價打七
~八折,有緩衝的空間,再加上後來償還的本金。緩衝的空間更大。而銀行更在意的是房貸
戶有無正常繳納本息!即使房子市價已低於貸款餘額,只要有心繼續繳納本息,銀行不會
為難客戶。
4.當房貸逾期繳息時,銀行內部管理報表就會跳出逾期客戶資料,接下來銀行就會打電
話給客戶,請客戶準時繳息。如拖延情形嚴重時,就會進入催收程序,並視情形提列呆
帳。最後將進入法拍程序。
5.房貸的房子法拍金額不足償還貸款,不足的差額還是要還銀行。
所以重點還是在"利率"。
"如果"銀行知道你是投資客,你有很多設定在不同銀行,"如果"房價大跌且自己開始找
更之前的房子轉貸重新鑑價,也會有可能。
google "貸款合約" "房屋"
通常都在加速條款內
房屋貸款契約書範本暨說明 - 國泰世華銀行
https://www.cathaybk.com.tw/cathaybk/doc/about_bond_12.pdf
第12、13頁
房屋貸款契約書(分期型房貸專用) - 富邦金控
第十二條 加速條款
房屋借款契約書 - 玉山銀行
https://www.esunbank.com.tw/html/about/report/general_house.pdf
第四、五頁
重點 任何一宗債務不依約清償本金或繳付利息時。
重點 擔保物被查封或擔保物滅失、價值減少或不敷擔保債權時
※ 引述《Dix123 (小蔡)》之銘言:
: 最近因為房地產風聲鶴唳
: 小弟最近居然聽到客戶有一種說法
: 是說 房地產如果真的崩盤
: 譬如說 現在一千萬 假設崩到了800萬好了
: 銀行若受政經影響抽銀根 要求重新鑑價
: 因為房子是擔保品
: 1000萬 本來貸七成 700萬
: 重新鑑價 只剩800萬價格
: 那他就只能貸 800*0.7 = 560萬
: 所以屋主要補回銀行 140萬
: 聽客戶說的煞有其事的
: 各位版上前輩有遇到這種發生過的『真實案例』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