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先租後售避奢侈稅 補帶罰

作者: fytnship (<( ̄︶ ̄)>)   2015-11-10 21:46:57
內文:
先租後售避奢侈稅 補帶罰
2015-11-10 04:24:43 經濟日報 記者郭珈爾/台北報導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最近常常發現有民眾藉由「先出租、後賣出」的形式交易房地,
用以規避特種貨物及勞務稅(俗稱奢侈稅)。但國稅局會依照實質課稅原則,除了依法補徵
特種貨物及勞務稅外,還會裁處罰鍰。
中區國稅局指出,不管是先租後售或是以租代售的形式,只要是已經事先「預約」、雙方
決定好商品價格和移轉時機的交易,課稅的時間點就會回溯到買賣時點。實質課稅原則是
指根據納稅義務人的實質交易行為課稅,而非表面形式。
舉例來說,民眾甲君在103年度7月簽訂半年期的房地租賃契約,把持有的房地出租給乙君
。雙方另外同時簽訂不動產買賣備忘錄,事先約定好買賣標的物和金額,乙君並支付訂金
100萬元,雙方約定在甲君持有房地滿兩年之後,甲乙雙方再另外簽訂買賣契約書,在乙
方支付全額款項後,再辦理買賣移轉登記。
國稅局解釋,案例中一開始簽定的備忘錄其實已經形同事先的交易協議。雙方協定讓乙君
先以租屋的名義擁有甲君的房子,是為了讓持有時間看來較短,因此被認定為刻意避稅的
交易安排。根據稅捐稽徵法實質課稅的原則,課稅時間點應為交易的實際發生時點,也就
是簽署備忘錄的時刻。國稅局於是依特銷稅條例核定補徵特種貨物和勞務稅40餘萬元,並
處以2.5倍罰鍰。
國稅局表示,房地合一新制將於明年上路,特種貨物和勞務稅條例也會於年底落日,但如
果經稅捐稽徵機關查獲,納稅人交易房地的實際時間點是在今年,則仍須依照特種貨物和
勞務稅的相關規定補稅,並且處以罰鍰。根據該法,納稅義務人除了補徵稅款外,可依所
漏稅額處三倍以下罰鍰。
連結:
http://udn.com/news/story/7243/1304109
其他:
[4X ÷0.15]
才近三百萬的物件 連補帶罰就150萬左右
[4X * (1+2.5)]
賣方勿心存僥倖 買家應量力而為
作者: acesslai (acess)   2015-11-10 22:15:00
這應該是被交易對方表了 國稅局這麼厲害 協議書也生出來
作者: Tosca (hi)   2015-11-10 22:25:00
重點是訂金一百萬金流被抓到 你租房子怎麼可能押金一百萬國稅局只要去函要買方解釋這一百萬到底幹啥 恐嚇一下就招了阿是不會學政客都說 這是"借錢"嗎XD 我借錢給房東不行喔XD
作者: kusomanfcu (POE yea)   2015-11-10 23:14:00
現金流問題和買方無關查洗錢時順便查到的吧
作者: fytnship (<( ̄︶ ̄)>)   2015-11-11 00:20:00
借錢給房東什麼時候還? 房東:...... 買家:XDDDD跟國稅局配合一下 輕鬆買房砍價百萬又回流到口袋
作者: taco3019397 (taco)   2015-11-11 06:48:00
上次國稅局有來 記得對方補了幾百
作者: kming327 (johan)   2015-11-11 09:01:00
問題是賣方真的是投客 還是急用?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