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請問有沒有買寶咖咖一路向北的建案者?

作者: peau (生論文~生論文~)   2015-11-18 08:10:59
謝謝大家的分享與回復,ptt真是有情處啊!
總是能透過版上熱血同胞們知道台灣還是一個好地方der
其實我並沒有想極度刁難建商或工班的意思~
我只是要求他們可能依法(會再跟律師確認法源),應該要做到的程度。
話說他們施工時常不小心挖破水管、挖錯洞,壁面補了又補,
漏電斷路器只有裝在浴室,
這些事我都還沒有想「計較」的意思。
至於大家所說的「便宜」的概念,
其實我就有點不懂了,一個物件7,8,9百萬,算是便宜嗎?
這樣說好了:工班有沒有領薪水?
銷售有沒有領薪水跟業績獎金?
建商到底有沒有賺錢?
如果沒有我們這些冤大頭,薪水誰發?建商錢去哪賺?
愛錢不是錯阿,但是住戶不過是想要有一個像人住的地方罷了~
何錯之有啊!何錯之有?
的確,我當初是比較後發現真的比較便宜才買的。
「買得很便宜,還要求這麼多,真白爛」
這種被稱為奧克的評價其實本人我也是沒在怕的。
便宜賣是你家的事,你可以不要這樣賣阿。
但這不代表沒有完全「合法施工」,
「工班」不配合交屋前修繕,就是對的。
我只是覺得,不合理的事情,本來就應該要提出來,
而不是因為對方賣得便宜,
我就要像謝謝再生父母一樣感謝他
然後閉上我的嘴。
也非常謝謝大家給我的提醒,會考慮找人驗屋。
以上報告完畢畢畢畢畢
作者: matsui55 (盡其在我)   2015-11-18 08:35:00
買賣價是雙方撮合,依法履約並交付無瑕疵之物是法定義務不要鳥建商說什麼你買N百萬就不能主張的鬼話。我買近兩千萬的房子,有問題他們也是說你房子才一千多兩千又不是上億什麼的...現在也是打官司當中。加油!
作者: aaboutt (Hybrid正夯)   2015-11-18 08:43:00
便宜不代表可以違法生產或銷售瑕疵產品,看來這個建商的房子未來我會小心點之前新竹地層下陷的工地是哪一家?
作者: magickevin (快樂是種天賦)   2015-11-18 09:15:00
問題就在大家對於瑕疵的認定不一樣阿 lol,一分錢一分貨,為什麼有些建商大家給的評價就是"XXXXXXXXX"他就是這個品質,你多吵一定會得到"看起來"比別人好的就像打磁磚,他有沒有做防水你有空盯嗎,等你發現漏水可能已經過一年保了,或者磁磚稍微不平,他說不是瑕疵不然你找你的師傅來,他敢保證他沒有一片磁磚會不平,我以後工程都包給他做 (以上為營造廠設計對話)難道為了一片稍為不平的磁磚你要上法院告他?所以為什麼很多人寧願多花一點都不碰爛建商的房子,你想省一點就是會多操很多心,遇到擺爛還不一定處理的好
作者: matsui55 (盡其在我)   2015-11-18 11:45:00
no no 瑕疵跟多少錢沒有絕對關係 不要乎攏滅失或減少其通常效用,或契約預定效用就叫做瑕疵當然不能要求建商給你契約沒有的建材或設備但契約有的 或者顯然可以推知會有的 或者通常有的就是不可以減少修改一下~magickevin兄,不是說你乎攏 是說建商
作者: zhi5566 (協志 5566 最棒)   2015-11-18 12:20:00
寶咖咖就走最低標準啊 你認為不OK 寶咖咖也沒再管風評跟你盧到接受為止 反正你付錢了啊有問題就去反應 這是你的權益 好的建商就是快速處理寶咖咖客訴經驗豐富啦 你要多準備就是
作者: peau (生論文~生論文~)   2015-11-18 13:58:00
先致magickevin兄:有些公義之事,本來就是只有少數人會發出聲音,加油!祝福你輕鬆勝訴!我也會繼續努力der~希望我們的聲音,可以讓更多不怕麻煩的人「福粗乃」再致magickevin:我能理解瑕疵的定義跟美醜一樣,誰說誰有理我也說了,沒有要找麻煩的意思,話說營建署有一份文件,網址http://wwwvideo.cpami.gov.tw/video/filesys/file/chinese/施工廠商無論採用何種化學摻料(黏著劑)做為面磚貼著之材至少須通過拉拔試驗證明其黏著力不小於10kgf/cm2外牆磁磚不重做也可以,也可以現場實測來正名瓷磚掉下去砸路人(住戶),是因為我平時沒拜拜。要不到時候砸得人家頭破血流,又要全棟(或是我家?)一起吃官司,那不就虧大了......從本人發言第4行開始是致matsui55兄,不小心貼錯了人嚕~~不小心又錯了,第四行前是給matsui55,之後是給magickevinmatsui55兄,再幫你重新加油一次蛤!最後致zhi5566,其實一皮天下無難事,這場當然不容易,畢竟也是小蝦米鬥大鯨魚的例子,謝謝你的提醒,我會斟酌的最後,謝謝大家!我愛ptt~p.s給aaboutt:新聞上有說喔,板上也有,搜一下就知道了
作者: matsui55 (盡其在我)   2015-11-18 19:16:00
加油啊!也補充一下,漏水一年保固是建商在講,不要中毒瑕疵擔保時效不是一年,判決實務也沒有超過一年不得請求建商是利用大家怕麻煩跟訴訟不經濟在搞怪。小事便罷但太誇張一樣不用忍,告就告,沒什麼好怕。
作者: peau (生論文~生論文~)   2015-11-19 19:44:00
謝謝提醒,未來如果房子開心漏水,我會記住matsui55兄的話。話說有了大家重複回應「貪便宜買寶咖咖」,真讓我見識到了新竹區有錢的人真的很多!阿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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