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設要和女友在台北買一間價金1700萬的房子
男方自備款1300萬貸款200萬,女方自備款50萬貸款150萬
女友要求按比例計算方式,分配登記土地和建物所有權狀
問題來了,依照上述男女雙方各別給付的金額
1.土地和建物權狀要如何分配?
2.地政機關真的有辦法按照雙方各給付的價金,精確的依照比例分配做登記嗎??
3.男女雙方在對這間不動產設定抵押權時,是依照各分配到的土地及建物做登記嗎??
4.假如女方貸款付不出來,銀行是只能針對女方登記的不動產部分做拍賣
還是有對整間不動產做拍賣的權利,另外男方在女方價金給付不出來
被查封法拍的時候,有優先承購女方登記的部分土地和部分建物的權利嗎??
作者:
a386036 (骷髏怪)
2016-01-05 22:06:00分手
作者:
NewIan (生活開心最重要)
2016-01-05 22:13:00你15/17,她2/17,拍賣只拍2/17的比例,你可優先承購
為何不直接共同持有,離婚也是一人一半,還是根本不結?
作者:
zhi5566 (協志 5566 最棒)
2016-01-05 22:26:00都1300自備 50萬來分一杯嗎
作者:
ab1106 (ab)
2016-01-05 22:30:00我建議還是登記一人名下,以免將來有糾紛要一直上法院
作者:
yasionl (進來請開燈)
2016-01-05 22:50:00才兩百還要求分 是我就全貸 免得麻煩
若有打算結婚,登記一個人就好,保住另一個人的首購資格,以及一人一生一次的自住宅重購退稅資格
作者:
pg930i (Hi)
2016-01-06 00:07:00根本就是自找麻煩,又不是自己一個人買不起付不起
作者:
spmark (這就是幸運)
2016-01-06 00:09:00我建議男方自備1300,房貸400,登記一個人名就好沒事最好,有事你就慘了
看文章應該是男生要全出,然後女友突然要求想要分比例有看過這種的結婚,都是女生沒辦法說服男生把房直接登給女方,所以退而求其次,出一點錢要求持分
作者:
samz (PTT老人...)
2016-01-06 07:49:00女友喔?勸你還是不要給自己惹麻煩...
作者:
borneol (BORNEOL)
2016-01-06 18:11:00傻子,千萬不要跟別人合買房子
作者: curaredomgl 2016-01-07 11:10:00
男方都自備到1300了 為什麼剩下的不乾脆全貸啊+N應該是女方出一點錢要求持分,勸你自己全貸不要找麻煩
作者:
segga (GJ)
2016-01-07 22:32:00自己吃貸款200萬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