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問題最近還蠻嚴重的
這幾個月來一直有這現象
買方一直用一個理由要辦貸款
銀行會看他存款才會核貸
所以第一成款會等銀行核貸才給
再加上貸款成數的解約條件
對買方很有保障
可是屋主就可憐了
如果買方惡意的拖延
這時候權狀在代書那
又不可以去辦遺失
就算沒在代書那,你也不可以在這時候一屋二賣
就算過了合約書上的最後期限
還是要經過協議解約的程序
不然就是要用訴訟方式了
到了期限去上法院,讓法院判決解約
不然你貿然再轉賣,換成是你違約
至於買方違約,是的
可是裡面說的是賠已付價金
已付價金是0,所以違約金是0
至於頭款本票.....
就要看你有無辦法告贏了
你又被仲介綁了專任
我只能說保重.....
※ 引述《northd (腦殘人)》之銘言:
: 現況說明:
: 幾個月前向永慶委賣一間華廈,兩周前仲介回報已達底價,我也同意出售
: 買家為一個60歲的婦人,買方仲介為住商
: 隨即雙方就在永慶簽約,並由永慶專任代書處理,買家表示全部現金交易,不需貸款
: 可是簽約當天一成訂金買方是簽本票,並未有現金入到履保帳戶
: 買家說法是他的錢都在女兒手上,印章也在那邊,兩天後女兒會處理,
: 結果五天後,理論上買家需要匯二款加上訂金,所以需要匯二成進履保
: 但履保一直沒有入帳,仲介去追的結果,買屋說不清楚理由,反正女兒沒匯錢給她
: 後來仲介透過買家和她女兒連絡,結果仲介被買家女兒痛罵一頓,談話完全沒有交集
: 後續處理:
: 1.永慶仲介告訴我,他們會和住商談,請住商盡速處理。
: 2.個人推測,或許女兒手上已經沒錢,所以這筆交易應該成不了,買家手上可能也沒錢..
: 問題請益:
: 我個人認為依民法§254、260,對方違約在先,催告後還不付款,我應該可以主張解約
: 而且追償損害賠償的權益應不受影響,但代書說解約需要雙方合意,這樣明知道無法成
: 交卻又無法解約,我的房子不就被卡住了?我該如何主張我的權益呢?麻煩各位先進指
: 導,萬分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