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預售屋-交屋程序(驗屋.對保

作者: SODAECHO1 (NINOBUS)   2016-02-03 12:33:59
各位板友好,小弟買了台中的預售屋(公寓),好像快蓋好了。
最近也被通知要辦對保、交屋等程序。
但是總覺得這順序怪怪的,上來向大家請教,感謝。
1.建商表示約1/25申請使用執照
2.建商通知2/27到 銀行辦對保、產權移轉 (配合銀行與代書人員
但是目前我連進去房子裡面初驗都沒有 ..
據建商所說 約3月中會讓我進去初驗 ..
但這樣不會太晚嗎 .. 三月中房子早就在我名下了,錢也給建商了,再加上建商的合約
沒有依照內政部的那份範本,交屋款需要5%,這建商交屋款只有5萬 ...
這樣對消費者應該沒什麼保障吧 ?
這是我Google到的新聞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property/20131201/35476678/
最下面有一段:
新北市政府主任消保官許宏仁指,銀行未經消費者同意前,不能撥款,若發生違約情況,
銀行要負擔消費者損失。他也提醒消費者,本來就可要求驗屋後交屋,不過若買賣雙方有
約定不在此限。
請問我現在應該子麼做 比較能保障自己的權益 ..
作者: powei (周先生interior)   2016-02-03 12:43:00
買房前沒有先審閱合約嗎 建商應該都是照著合約走就算裡面有跟內政部版本不一樣的地方 也一定是你有簽名的到時候你要說 當初自己沒看清楚 不算 會很難站住腳產權移轉&對保都不是交屋唷 先驗屋再交屋是OK的建議還是把合約清楚看仔細 才知道怎麼捍衛權利
作者: Toyario   2016-02-04 00:20:00
撥款同意書加註撥款前一定要電話通知本人.本人確認同意才撥款這樣銀行撥款前一定要取得你的同意~就不會驗屋前就撥完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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