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綠委提租屋專法 房東挫咧等

作者: unclefucka (冰不汁醬,醬不汁冰,難吃!)   2016-03-11 05:39:41
※ 引述《golover (再見我的愛)》之銘言:
: 綠委提租屋專法 房東挫咧等
: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60309000046-260202
: 2016年03月09日 04:10
: 記者郭建志/台北報導
: 立法院程序委員會昨(8)日通過周五(11日)院會議程,其中民進黨立委李應元所提
: 的租屋專法可望付委審查。草案明訂,房東在租約到期後,若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
: 房客續租,也不能將積欠房租的中低收入戶趕走,也須在消費者物價指數(CPI)漲幅
: 在4%以上時才能漲租,否則可罰20萬元。
哀....對付這鬼有啥難的?
1.首先先在契約中寫入偶可進入查詢東西,惟必須先通知租賃人
作者: hcwang1126 (王小胖)   2016-03-11 06:40:00
中低收入多的是時間 蟑螂也是與其說改了什麼 不如說多了很多罰房東錢的罰則但對房東的保護跟原本有什麼不一樣很多只有一間房子在收兼職房東根本沒心力培你耗為什麼不規定房東房客都要造冊列管?惡意的房客房東在政府都有記錄可查美國可以 台灣不行?
作者: birdyman (豬頭笨鳥人)   2016-03-11 07:42:00
===只要讓人嫌煩 不願當房東(賣屋)就達到遏止炒房目的===房子租人還要有的沒的 身價幾千萬的房東願意?===
作者: richaad (單槓目標三十下)   2016-03-11 08:21:00
搞對立好啊,不租更好啊,沒房子住,我看你們租客去住火車站吧
作者: sosopo   2016-03-11 08:23:00
你以為啥強制執行刑罰都不用跑法院~~為了區區幾千幾萬
作者: KALR (kalr)   2016-03-11 08:24:00
所以在美國租房子要付錢讓房東查詢你的信用紀錄,要雇主出具工作證明,及前兩年租屋的房東資料與推薦信。房東真的會去徵信且與前房東聯絡。
作者: sosopo   2016-03-11 08:25:00
房東跑東跑西~~會欠的通常都很無賴加上無固定薪水那種,等
作者: q135q135 (打工仔)   2016-03-11 08:43:00
做這些都不用花時間成本??還釋憲咧
作者: dreamnook (亞龍)   2016-03-11 09:11:00
覺得草案不妥的地方可以跟李1元要求補充啊/_>\
作者: kimkim9988 (阿金)   2016-03-11 09:18:00
此法果然好法
作者: birdpon (獨釣寒江雪)   2016-03-11 09:30:00
推法克叔叔~~~~~
作者: visa9527 (高級伴讀士官長)   2016-03-11 11:38:00
強制執行跑法院又如何? 還有支付命令可以用
作者: q135q135 (打工仔)   2016-03-11 22:40:00
樓上不知道聲請到支付命令之後 還要去法院聲請強執哦??
作者: mimily0504 (鍋貼饅頭與包子)   2016-03-12 03:37:00
支付命令20天起跳,還容易被反制,房東所有的權益都要自己上法院跑,現行和專法草案都是,有專法房客隨便檢舉,行政罰就來了,李應援還說啥破壞可解約,懲罰一倍以下,這房東還不是要自己想辦法要,算什麼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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