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買預售屋時因為聽了代銷所述,我們是知名的十大建商耶!!
品質很好、防水都做數道工序,現在回想起來就很好笑......
知名量大又如何,價格超硬不能殺,一樣會漏水,且只願意打針不加長保固
還比周遭硬貴2~4萬/坪,這中間的差價,我真的寧可去買寶x
我是過年前初驗跟反應的,因沒那麼快有回應,所以整個年假都不好過
年後再度問後續保障部分,先是打給新竹業務、總機
後來打給總公司總機、業務,都是承諾找專人跟我談,然後就不回應...
只好向消保官投訴,對方直到收到公文後,才願意打給我溝通
這整整等了一個月....
對方課長跟我協調,說公司的SOP就是修好,沒有延長保固、也不可能減少價金!
當下跟她爭取,說我沒辦法接受用全新屋的錢買打過針的瑕疵品,還不延長保固
一初驗就漏水,他還一直說是因為台灣多地震,這種狀況很”正常”
又說我並非專業,請相信它們的專業,用打針絕對沒問題!
我說要我相信的話,至少給我足夠的延長保固來信任你們的專業。
兩天後來電,說公司很有"誠意"的願意幫我延長一年,總共兩年.......
因此我跟他提,要我接受不是不行,先讓我去他們還在賣房的接待中心調查
如果不幸買到漏水屋,公司只願打針,多加一年保固
大部分消費者都會接受我就接受~~,不然兩年實在太不負責任了!
請問這部分有法律問題嗎?
因為她數次"好意"提醒我,若有商公司聲譽,將保留法律追溯~
(所以,也請別問我哪間建商了,他告我,我沒錢賠~QQ)
這期間也一直試探我,有沒有考慮不要房子、也不要再爭了
我直接問,是要解約嗎? 那打算怎麼解?
該課長也就很直接的回覆,就照合約走啊!
照合約,我賠15%耶,我是錢太多嗎 ....................
請問建商可以這樣,問人家要不要解約賠錢的嗎? (他有註名他個人意思)
後來談不成,他就說,那就消保官見,但協調不成,可是要走法院的哦~
唉~現在是吃定我請不起律師,怕走法院吧.......欺負我貧民百姓~QQ
本來也說協調完之前不過戶的,結果今天銀行打來要我撥款…都還沒複驗交屋耶...
※ 引述《peachbaby (喜歡簡單)》之銘言:
: 如題,前年在竹北購買預售屋,最近初驗時發現窗角有漏水
: 建商僅承諾我會處理好,復驗時會讓我再次確認
: 可是漏水問題一但發生,都是只能治標不能治本
: 查了相關文章,要求的方向大多為:
: 1、修補好.........................................(沒問題)
: 2、延長保固.......................................(需請示上級)
: 3、依民法365條,可要求解除契約或請求減少價金......(不可能)
: 3的部分,因瑕疵就解約,是不太合理,所以我只請求減少價金,但對方直接拒絕
: 那這樣的話,這條民法到底對我們消費者有什麼保障?
: 對方還是算知名的建商,當初代銷一直跟我說他們是十大建商,品質多好等等…
: 啊結果現在給我蓋了一個剛初驗就漏水的房子,然後一開始只打算修補
: 還是我去要求,才說要請示上級看看。不然很可能我就不被當一回事了。
: 該建商的做法,真的會讓我覺得,啊反正你也是會蓋漏水屋
: 那我買寶X就好了啊,反正一樣是漏水,啊也只能修補......
: 但至少人家寶X價錢比你便宜好多好多
: 更別提我們大樓比附近建案還要貴很多,結果你給我一個會漏水的房子
: 雖然說範圍不大,但一樣是瑕疵啊,感覺真的很差很不爽....
: 最近要準備對保貸款跟過戶了,請問我可以要求沒協商完不給貸款跟過戶嗎?
: 還是說有什麼方法可以做? 至少不是讓對方拖過就算了.....